招标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矿井4号职工宿舍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桩基施工劳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西安中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国伟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雨薇136792755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矿井4号职工宿舍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桩基施工劳务。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截图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照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建设单位支付本项目工程款的相应付款比例。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承包人须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相应支付金额财务收据,工程结算以不含税价为依据,根据所提供的发票税率调整。
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五、工期:
1. 计划工期:60天。
2. 工期参照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服从采购人提出的人力资源及现场工期调整要求。
3.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工期予以顺延。
六、施工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煤矿。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供应商注册准入审核,只负责本标段供应商报名资料审核):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3年5月15日
询价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和文件购买费用凭证,若本标段无文件购买费则仅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即可)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如有费用,按以下账号转入,接收单位或个人转账,办理时备注询价书编号及单位名称。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1001905200050004783
编制响应文件时,如有费用,请将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材料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纸质版一正一副邮寄给采购人(纸质版文件仅供采购人归档使用,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邮寄,评标以电子版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联系人:张国伟,电话:15619003013)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1001905200050004783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中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张国伟
电话:15619003013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赵雨薇
电话:13679275509
邮箱:zhonganzhaobiao3@126.com
十一、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大海则矿井4号职工宿舍项目地基处理工程询比采购文件23.5.15.docx
物资清单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矿井4号职工宿舍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桩基施工劳务。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截图为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照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建设单位支付本项目工程款的相应付款比例。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承包人须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相应支付金额财务收据,工程结算以不含税价为依据,根据所提供的发票税率调整。
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3%,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五、工期:
1. 计划工期:60天。
2. 工期参照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服从采购人提出的人力资源及现场工期调整要求。
3.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工期予以顺延。
六、施工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煤矿。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供应商注册准入审核,只负责本标段供应商报名资料审核):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3年5月15日
询价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和文件购买费用凭证,若本标段无文件购买费则仅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即可)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如有费用,按以下账号转入,接收单位或个人转账,办理时备注询价书编号及单位名称。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1001905200050004783
编制响应文件时,如有费用,请将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放置于资格证明材料内。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纸质版一正一副邮寄给采购人(纸质版文件仅供采购人归档使用,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邮寄,评标以电子版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联系人:张国伟,电话:15619003013)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1001905200050004783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中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张国伟
电话:15619003013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赵雨薇
电话:13679275509
邮箱:zhonganzhaobiao3@126.com
十一、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大海则矿井4号职工宿舍项目地基处理工程询比采购文件23.5.15.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702000000 | 工程劳务通用物料 | 批 | 1.0 | 3.0 | 202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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