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n-2021-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1〕第2号
一、项目编号:YNJN-2021-59
二、项目名称:《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药学一体化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2021-06-09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恩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B33
被投诉人1: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
被投诉人2: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迎海路8号金都商集1幢5号
相关供应商:云南达远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5号五华科创大厦34层1号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安宁市智慧医疗系统工程项目》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药学一体化服务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NJN-2021-59号。投诉人云南恩裕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采购人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和采购代理人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7月15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1年7月15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一)投诉人意见1:
招标文件第25-26页,“3.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中要求“因医共体临床药学服务科研平台系统本地对接实施的技术要求,提升本地化服务质量得10分,没有不得分,并且还需要提供至少30人以上连续六个月在注册地缴纳社保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该条评分标准从地域(本地)、人员规模(至少30人以上)、成立时间(连续六个月)上严格限制供应商,严重违背了《政府?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招标要求违法,应予删除。投诉人经质疑后仍不改正,属于违规操作。
(二)投诉人意见2:
招标文件第25-26页,“3.5企业履约能力”中要求“(2)投标人具备本次?购项目所涉及的软件著作权(①医共体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②区域医疗协同平台软件著作权、③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系统软件著作权、④临床药学服务平台软件著作权、⑤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软件著作权、⑥药学研究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⑦临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⑧生物分析实验室 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⑨智能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⑩培训考试系统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10 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本项不得分”,根据招标需求,本次?购项目不包含软件产品:①医共体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②区域医疗协同平台及⑨智能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应予删除。投诉人经质疑后仍不改正,属于违规操作。
(三)投诉人意见3:
招标文件第26页,“3.6类似业绩评审”中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医共体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 1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医院软件项目业绩,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本次?购项目是“药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与“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或者泛指的“医院软件”并不是一类产品,实际应用中也是数据对接关系,所以评分标准中的“医共体信息化”、“医院软件”并不能代表真实业绩,应予删除。投诉人经质疑后仍不改正,属于违规操作。
(四)投诉人意见4:
招标文件第58页,“6.智能检索:采用了跟医学临床紧密结合的中文分词技术,使得对非结构化文本的分词,既快速又符合医学实际;?用了国际流行的开源Lucene. net项目作为全文搜索引擎核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临床医学实际进行二次开发,支持用户在进行段落定位后进行全文搜索;在保证快速搜索、支持全文搜索的同时,搜索结果更精确。同时,该全文搜索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多维度病例挖掘的手段之一”,其中指定“采用了国际流行的开源 Lucene. net项目作为全文搜索引擎核心”具有明显的技术排他性,且Lucene. net也不属于“国际流行”的技术架构,应予删除。投诉人经质疑后仍不改正,属于违规操作。
(五)投诉人意见5:
招标文件第58-60页“8、硬件技术参数要求(平板电脑)”,该硬件设备的具体数量不明确,投诉人经质疑后仍未给出合理解释,云南达远软件有限公司在标的数量不明确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中标,属于违规操作;“硬件说明: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平板电脑属于消费电子产品,无法获取原厂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应予删除,投诉人经质疑后仍不改正,属于违规操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通过对本投诉事项相关各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本机关依法查明事实如下:
    投诉1的调查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至少30人以上连续六个月在注册地缴纳社保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据查,此要求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宗旨相违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反法律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2的调查情况: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的软件著作权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经查询,此招标文件规定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3的调查情况: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要求。经查明,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类似业绩范围较为广泛,并没有局限于“药学一体化服务平台”相关业绩,招标文件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是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4的调查情况:招标文件要求智能检索:采用了跟医学临床紧密结合的中文分词技术,使得对非结构化文本的分词,既快速又符合医学实际;采用了国际流行的开源Lucene. net项目作为全文搜索引擎核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临床医学实际进行二次开发,支持用户在进行段落定位后进行全文搜索;在保证快速搜索、支持全文搜索的同时,搜索结果更精确。同时,该全文搜索的结果,也可以作为多维度病例挖掘的手段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五章“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第一节<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按以上纲要要求政府鼓励使用开源软件,不存在排他性。同时项目根据实际技术需求采用开源的Lucene.Net,此项要求所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免费获取并使用,因此投诉事项属于采购人需求,不存在排他性。
    投诉5的调查情况: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经查询,根据第87号令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关于“硬件说明: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内容违规。
2、对于招标文件“硬件设备的具体数量不明确”的问题,我局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核查,情况属实。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中“硬件技术参数要求(平板电脑)具体数量不明确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投诉事项成立。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及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要求违反国家规定,责令采购人安宁市医疗共同体,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照投诉处理查明的事实,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安宁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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