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二期)的中标公告XCGZX2022-147Y
智慧市场监管政务微信app集成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监管人员管理监管子系统的日常监管事项的维护日常监管事项管理功能进行升级日常监管事项的功能PDF定位关键字坐标批量签章签章文书预览下载电子签章接口检查文书电子签章检查组维护检查组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子系统食品小作坊监管子系统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子系统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子系统特种设备监管子系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认证监管子系统标准监管子系统计量监管子系统GSP远程监管子系统扫码监管认可监管子系统食品质量抽检管理监测子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子系统线上线下监管子系统药品流通GSP远程监管应用服务药品目录管理与查询限购药品管理问题药品管理药品经营数据上报疫情防控四类药数据上报数据查询药品数据共享风险预警展示监管数据推送双随机子系统双随机抽查对象库维护抽查事项库维护双随机抽查任务制定双随机监管子系统抽检计划制定工作考核企业诚信管理城市运行中心应用场景数据治理升级数据质量管理中心数据中台升级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清洗加工各类统计分析报表数据统计分析知识产权统计核酸检测深度挖掘分析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数据分析疫情防控4类重点药品双公示数据推送服务双公示数据报送建模数字经济产业模型数字经济产业主体查询大屏可视化展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分析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类食品可视化大屏展示食品溯源数据分析输出数据创新分析应用部门服务门户公共数据开放服务定期安全备份恢复能力运行监视故障恢复机制建立系统运行日志文件360浏览器系统平台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应用系统备份数据库备份灾难事件处理解决实施方案多个功能平台信息安全产品系统软件人工材料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节能产品系统调试随机备件装箱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平台优化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共享交换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管理服务企业风险预警模型企业风险预警演示在线演示数据分析可视化功能数据共享交换监控
金额
2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建兰0510-81827716
中标公司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二期)的中标公告XCGZX2022-147Y
一、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
二、项目名称:智慧市场监管(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智慧市场监管(二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总报价(小写):2820000(元) | 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 | 914201035910583777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智慧市场监管(二期) | 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并通过验 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云,姚俊,刘丽,尹兔强,吴佩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免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
联系方式:0510-81009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3楼)
联系方式:0510-81827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兰、邰云祥
电 话:0510-81827716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XCGZX2022-147Y全流程公开招标文件.docxXCGZX2022-147Y全流程公开招标文件.docx
102.6K
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6970646256037779573).pdf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6970646256037779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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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文件公开无锡市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邀请函------------------------------------------(2)目录二○二二年九月六日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
我中心受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投标邀请函六.附件------------------------------------------------(26)五.合同条款(格式)------------------------------------(23)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2)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2)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最高限价:284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项目预算:297万元2.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1.项目名称: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一)招标项目信息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采购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商家入驻”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对应地区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进入注册界面。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2)须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技术服务电话: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09b3709.0.0.004ab15096ee11ebbc33f5d151e70834(4)CA驱动下载链接(江苏省-国信CA驱动):https://zcy-cd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wuxi/ZhengCaiYunStep.3.11.7.exe(3)投标客户端下载链接:(2)领取CA(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A窗口)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2号窗口),(原已办理过CA进行过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可不重复申领)。
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信息库”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登录政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我的工作台】——页面右上方【CA管理】--【绑定CA】,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https://cz.wuxi.zcygov.cn/wxCategory19/wxCategory125/index.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b1ba037.0.0.959ae250ca6711ebb0349920799faebc)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2.投标人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前务必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网址: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公开答疑会时间:2022年9月15日09:30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3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楼)采购人、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XCGZX2022-147Y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传真项目联系人(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
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八)采购方法:(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评标结束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2年10月08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
(一)遵循原则:二.投标人须知项目联系人:王建兰、邰云祥电话:0510-81827716传真:0510-81827766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九)其它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投标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http://ggzyjy.wuxi.gov.cn/wxsggzyjyzxzl/jyxx/zfcg/index.shtml,下同)或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文件: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上述1-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项目技术要求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七)网上投标投标费用自理。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九)开标、评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评标工作由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程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方法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十)定标:详见附件。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十一)废标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缩短至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作任何修改。
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次招标,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十五)中标服务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依托大数据中心,推动“内外一体、线上线下一体、条块监管一体、日常专项和‘双随机’一体、信用及重点监管一体”的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管应用。2.1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要求系统建设采用多层体系结构,软件系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依赖任何特定的操作系统、特定的数据库系统、特定的中间件应用服务器和特定的硬件环境,便于系统今后在不同的系统平台、不同的硬件环境下安装、部署、升级移植,保证系统具有一定的可伸缩性和可扩展性。能实现B(浏览器)/A(应用服务器)/D(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模式。同时采用平台化和SOA技术,实现系统能够根据需要方便的扩展。软件技术要求(一)项目技术要求:
基于一期建设的“监管人员管理”功能,结合本期新增各监管业务条线的不同角色、权限的设定,实施配置新的角色、权限,满足各监管子系统用户的角色权限设定。功能需要包含角色管理和权限管理。2.1.2监管人员管理需提供事项管理功能,可通过在线录入或者电子表格批量导入的方式新增监管事项指标,采集的事项内容包括监管单位、监管事项、法律依据、业务分类等属性,针对不同的业务领域,可配置个性化的事项属性。可将各监管子系统的监管工作内容转化为清单式监管事项指标进行统一维护管理。基于一期各监管子系统中建设的“监管事项管理”功能,为满足各监管子系统的日常监管事项的维护,对日常监管事项管理功能进行升级,建设统一管理各业务条线日常监管事项的功能,通过实施配置将不同业务条线的监管内容配置进系统。2.1.1日常监管事项管理
包含以下功能:PDF定位关键字坐标、批量签章、签章文书获取以及签章文书预览下载。申请对接政府统一的电子签章接口服务,基于政府的电子签章接口进行二次开发,开发支持通过关键词位置、频率等方式对各监管子系统中的不同检查文书的签章功能,增强电子签章应用的灵活性,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全程电子化。2.1.4检查文书电子签章根据监管业务领域不同,检查人员的组合不同,用户可以新增多个不同的检查组,检查组下可以添加多个监管人员。系统提供检查组维护功能,各监管子系统、各业务条线的监管人员均可维护自己部门下各业务条线的检查小组。2.1.3检查组管理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企业档案管理、分级分类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产品召回管理、质量抽验记录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网络销售信息管理、年度监管企业管理、企业备案核查管理、年度自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功能,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子系统食品小作坊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小作坊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食品小作坊单位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6食品小作坊监管子系统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食品生产企业档案管理、企业风险分级、企业自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功能,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食品生成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5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子系统
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餐饮服务单位档案管理、风险分级评定、自查管理、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10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子系统特种设备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特种设备及单位档案管理、设备隐患管理、特种设备单位监督检查以及设备监管功能,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特种设备单位以及设备的检查任务开展。2.1.9特种设备监管子系统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档案管理、年度自查报告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8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子系统
认证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认证机构档案管理、认证人员档案管理、认证机构自查以及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13认证监管子系统标准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标准拥有单位的制定和实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包含标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标准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12标准监管子系统计量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计量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包含监管对象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11计量监管子系统
2.1.16药店GSP远程监管子系统提供公众扫码监管功能,公众可通过扫码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信用信息等内容,形成市场主体全景画像。依托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推进“扫码进企、双向监督”,实行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企监管执法现场扫码登记,配置市场监管多业务条线的扫码监管业务流程,企业扫码确认、监督、评价、反馈,建立监管行为数据在线追溯机制。2.1.15扫码监管认可监管子系统用于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辖区内认可监管对象监督检查工作。包含认可机构档案管理、认可机构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监督检查功能,开发相应的功能模块以满足认可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开展。2.1.14认可监管子系统
2.1.19食品质量抽检管理监测子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子系统为市场监管局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供依据,基于数据、指标、模型建设的成果,以支撑“双随机、一公开”、服务智慧市场监管为目标,通过页面可视化方式进行系统展现,提供风险分类分析、应用监管共享、风险分类查询、风险监测预警、信用分级分类分析报告等系统交互功能,对市场监管风险点进行监测预警和精准识别,各级监管人员可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开展市场监管工作。2.1.18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子系统对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线上统一的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实时获取网上相关违法或疑似违法预警信息数据,数据中台作为数据传输中介通道,将相关疑似预警数据自动对接到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中,并且根据线索数据的分类,发起相关的监督检查任务。包含线上监测数据对接、线下监督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回传以及统计分析功能。2.1.17线上线下监管子系统建设全市药品流通GSP远程监管应用服务,实现药品流通监管核心业务信息化管理、智慧式管理,保障药品流通安全,对强化药品日常管理、追查假劣药品和应对处理突发药害事件等方面带来了便利。包含药品目录管理与查询、限购药品管理、问题药品管理、药品经营数据上报、疫情防控四类药数据上报、数据查询、药品数据共享以及风险预警展示。
2.1.22政务微信app集成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产生的监管数据,需要跟省局、无锡市大数据局以及相关第三方进行对接推送,包含互联网+监管相关数据、农贸市场监测数据、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数据推送。2.1.21监管数据推送目前无锡市市场监管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已经同步对接省里下发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非双随机形式监管任务,无锡市所有区县市场监管用户可直接在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中开展后续的检查结果录入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监管分局基层用户以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工作的便利,需要增加建设无锡市双随机子系统的建设,新增建设双随机抽查对象库维护、抽查事项库维护、双随机抽查任务制定功能,检查反馈功能复用一期已建设的功能。2.1.20双随机监管子系统系统能针对不同的机构单位用户满足抽检报告模版管理、信息采集、抽检计划制定、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分类查询、风险预警、工作考核、数据统计分析、企业诚信管理等功能。用户包括各级各类食品检测机构、各级食品监督监管部门、各级食品综合协调机构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
通过将市场监管局职能内相关城市治理的业务通过可视化大屏的形式进行展示,并接入到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加强各单位的业务场景交流,相互数据赋能。2.2.2城市运行中心应用场景基于一期数据中台已建成的数据治理升级模块,升级为数据质量管理中心,补齐完善数据资产化的缺失环节,切实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提升无锡市监数据质量,优化提升数据治理功能,强化数据监测和数据质量管理,形成质量控制、规则管理、检测结果管理相结合的全面数据治理完整体系。2.2.1数据中台升级2.2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将基层监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使用的监管小程序与政府的政务微信(超级OA)进行集成对接,将小程序集成到政务微信中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个应用子模块,并与政务微信的组织机构账号体系打通,实现用户的单点登录访问。
针对从省知识产权局对接来的相关知识产权数据,进行相关的数据清洗加工,制作各类统计分析报表,为局方业务人员提供数据统计分析,辅助工作。2.2.5知识产权统计分析通过对无锡市外卖人员、药店从业人员、集中监管仓从业人员、进口冷链缓化人员4类业态的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监控4类重点人员的疫情防控情况。2.2.4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数据分析通过对无锡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4类重点药品的销售记录业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监控4类重点药品销售情况,针对疫情防控时期违法规定销售4类药品的零售药品进行预警监控。2.2.3疫情防控四类药销售数据分析
给无锡市发改委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供双公示数据推送的服务。2.2.8双公示数据报送针对国家统计局定义的数字经济产业的定义,结合无锡市场主体相关数据,进行清洗、加工、建模,生成数字经济产业模型,并提供相关数字经济产业主体查询以及大屏可视化展示。2.2.7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分析对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提供各类进口冷类食品相关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以及可视化大屏展示内容。2.2.6进口冷链食品溯源数据分析
2.3.2法人服务门户建设统一的部门服务门户,依托大数据中心,向其他政府部门开放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登记许可等市场监管公共数据,提供查询、标签及数据共享服务,输出数据创新分析应用等服务。2.3.1部门服务门户2.3公共数据开放服务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推送的数据包含:将从无锡市发改委信用办部门汇聚来的无锡市外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数据,提供给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无锡市发改委推送的数据包含:食品经营许可资源、食品小作坊许可、市场主体登记许可、特种设备登记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
1.可用性考虑到系统的整体规范、方便易用、稳定可靠等特性,在项目建设上对系统提出如下需求:性能要求依托灵锡APP,建设市场监管公众服务门户,方便后期公众可以通过灵锡APP查询相关数据,服务公众用户。2.3.3公众服务门户接入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统一的法人服务门户,向市场主体开放本单位登记许可、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监督检查抽查等市场监管公共数据,构建企业“全景画像”,加强办事服务政策的提醒提示,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4.可维护性系统用户界面友好,主页满足个性化设置,功能模块可根据用户角色不同、用户的工作任务不同而实现自由定制。系统使用操作简便。操作人员对照使用说明书就可操作,或者略经培训就可方便操作;通过提供下拉菜单、弹出页面等多种展现方式的快捷方式,减少用户机械操作。对于常用不变的数据项、重复数据项、可枚举的数据项、自动产生的数据项,设置为缺省值或自动提供,以减少用户录入。3.易用性数据的定期安全备份,防止误操作,权限设置合理,网络、数据安全,有完善的灾难应急功能和恢复能力,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各业务系统对用户的操作顺序、输入的数据进行正确性检查,并以显著方式提示错误信息。系统需有出错处理机制,当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错误时,系统将明确提示错误信息并指导用户按照系统错误处理手册进行处理。系统应提供运行监视和故障恢复机制,建立系统运行日志文件,能跟踪系统的所有操作。系统配备软件异常处理措施。2.稳定(可靠)性系统能使用IE浏览器、360浏览器等当前国内用户常用浏览器。系统能够完成所要求的所有功能操作,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速度,有较高的数据承载能力,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500用户)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2秒,复杂操作(500用户)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5秒;整个系统平均年故障时间应控制在8小时以内,即可用性达到99.9%,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系统平台应符合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相关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化系统相关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领域数据规范要求,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4.1网络安全要求安全要求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可扩充性,能根据技术发展和业务需求增加不断升级扩展。系统充分考虑可能的扩展内容,为其提供接口。5.可扩展性易于管理,系统维护方便,能够方便快速的将数据转入系统,系统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可做到灵活扩展。提供服务器系统管理与维护、操作系统管理与维护、应用系统软件管理与维护、数据库管理与维护以及数据库备份、应用系统备份、灾难事件处理与解决实施方案等。为系统中多个功能平台提供可视化的管理界面,允许部分用户进行设置。
4.4应用安全要求分析结果数据是本项目的关键性数据,要保证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因此系统的建设需考虑到:数据库应设置预定的备份策略、按照用户级别来授权用户对数据访问、关键数据的修改记录应记录详细的操作日志和以备追查、数据的传输与关键敏感的数据的存放需进行一定的加密处理。4.3数据安全要求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用户识别体系。通过对主客体进行正确的标识和标注,执行自主访问控制和强制访问控制混合的访问控制机制,保证授权访问的可控性。4.2系统安全要求要求整体平台网络安全能通过网络安全二级以上等保要求,具体等保等级视等保备案审核后确定的安全等级来要求。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认定工作。
本项目中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及其系统软件、人工、材料、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二)有关说明:用户在使用开发的系统时应采用实名制方式注册;用户密码等关键信息应采用加密方式保存。应用级安全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权限管理等,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应具有访问控制功能,包括用户登录访问控制、角色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文件属性安全控制等。
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20%合同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70%合同款;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10%合同款。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
需方(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书(服务)格式条款四.合同书(格式文本)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项目整体免费服务期:四、项目服务期限:三、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小写);二、采购项目名称:一、采购项目编号:供方(中标方):
九、合同书生效及注意事项:合同书由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二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应与“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的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规模,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履约保证金要求,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安排、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分包要求,合同类型等。八、合同书组成: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投标(响应)、评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六、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年月日见证人:见证方: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章)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供需双方如有其它要求,可参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自行拟定补充条款。合同书格式条款与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完整合同书。采购人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供需双方在合同书上确认签章后,合同即生效并经系统自动将合同书推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付款方式: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二)价格及支付:(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五.合同条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四)质量要求与检验: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知识产权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五)交货条件: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6.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七)违约责任: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后即生效。合同生效及其它: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需方(采购人):(签章)供方(中标方):(签章)5.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件供方帐号:供方开户银行:供方户名:年月日年月日地址:地址: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10分):附件一:评分标准
2、软件著作权(3分):投标人拥有食品安全追溯、市场监管大数据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执法软件著作权的,每个提供一类有效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体系认证(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总分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综合情况(21分):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技术方案(36分):无方案不得分。(3)投标文件评价(2分):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表述清晰程度,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按照系统中模块对应位置绑定情况由评审专家进行打分。4、业绩(6分):投标人直接承担过政府类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数据分析平台优化,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共享交换,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提供一类项目有效合同得1.5分,最多得6分,不重复累计。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扫描件。②项目组成员中获得过与本项目相关的科技奖励情况:每获得过一次国家或国家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得2分;每获得过一次省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人员多次获奖只计分一次(最高奖项)。①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下列认证证书的: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类有效证书得1分。累计最多得5分。3、项目团队能力(7分):投标人自拟《项目人员配置清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以下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清单之后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
1、项目实施及管理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实施进度安排、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安全及风险保障体系、项目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上述要求(4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5-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7-8分)。(5)管理服务方案(16分):3、公共数据开放服务方案(7分):投标人能提供公共数据开放服务的相关详细说明,考评每个模块的设计内容是否涵盖招标文件业务和技术需求要求,技术设计,业务设计是否清晰合理等。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3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4-5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操作性强的(6-7分)。2、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方案(7分):投标人能提供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的相关详细说明,考评每个模块的设计内容是否涵盖招标文件业务和技术需求要求,技术设计,业务设计是否清晰合理等。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3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4-5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操作性强的(6-7分)。1、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方案(7分):投标人能提供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的相关详细说明,考评每个模块的设计内容是否涵盖招标文件业务和技术需求要求,技术设计,业务设计是否清晰合理等。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3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4-5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操作性强的(6-7分)。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其它考察如下:
(2)设计企业风险预警模型,指标项应包括一地多企、变更频繁、异常名录等,支持调整模型的指标、权重以及阈值,模型调整后企业风险指数实时变化。(1分)(1)展示企业风险预警清单,可以根据不同条件查询对应条件下的风险清单。(1分)1、企业风险预警演示(3分)本项目演示为投标人在线提供演示,投标人无需到投标现场,在线演示必须是目前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或模拟环境,演示要求使用IE、Chrome、Firefox、360极速等常用主流浏览器完成。本项目应采用纯WEB技术,所有演示均不能采用ActiveX、Applet等插件技术。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无演示不得分,且无演示须在投标模块中注明。关于在线演示时的系统内操作,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栏-公示栏中《投标人在线演示操作指南》。投标人提供演示的须自行配备好演示所需设备(包括:电脑、摄像头、耳机、麦克风、网络环境等),并确保有人随时响应演示请求以及演示时网络的通畅,不能按时响应演示请求的视为无演示,不得分。演示点如下:(6)在线演示(15分):2、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及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培训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上述要求的(4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的(5-6分);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7-8分)。
3、数据分析可视化功能演示(5分)(3)为满足在各类屏幕上能正常展示监控图,监控图需具备自适应浏览器窗口尺寸的能力。请通过拖拉浏览器窗口成较小、较宽、较长等,展示监控图的自适应浏览器窗口能力。(1分)(2)监控图上能直观标注推送日志,能查看成功和异常的日志情况。(1分)(1)对双公示数据推送服务进行图形化直观监控,能用动画展示数据流向,数据推送对象需要包含市级相关部门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监控图直观、布局合理。(1分)2、数据共享交换监控演示(3分)(3)生成风险企业、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等测算结果,并支持调整前后数据的对比。(1分)
(2)检查完毕后,生成电子版《现场检查记录表》,支持执法文书电子化送达。(2分)(1)演示检查人员在餐饮企业现场实地检查,检查完成后直接通过移动端录入检查结果,支持同时录入多个检查事项的检查情况,支持对单个检查事项上传视频、图片等证据。(2分)4、移动执法功能演示(4分)(3)支持将上述图表在线可视化设计成适合移动端展示的页面(1分)。(2)将上述制作完成的可视化图表支持一建切换风格(至少支持两种不同的页面风格切换),支持在不同浏览器窗口大小下自适应展示(图表、文字均能按比例缩放),支持一键无失真导出成非图片格式PPT,导出的PPT可以继续编辑(可移动文字位置、修改文字内容、调整图形颜色、编辑数据等)。(2分)(1)通过拖、拉、拽的可视化操作方式制作一张反应数字经济主体发展情况的可视化图表,要求页面中包含柱状图、线状图、面积图、无锡市地图、表格等。(2分)
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件文标投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
致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函(一)投标函(格式):二○年月日投标人: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
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我方收到贵方编号XCGZX2022-147Y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盖章):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采购项目编号: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XCGZX2022-147Y)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XCGZX2022-147Y)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XCGZX2022-147Y)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采购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姓名:性别:电话:被授权代表情况: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XCGZX2022-147Y)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承诺书(四)承诺书(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五)(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此函投标时请附在《明细报价表》后。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开标一览表(七)开标一览表(格式):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明细报价表(八)明细报价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
项目名称 | 投标总报价(小写) |
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 | |
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 |
序号 | 名称 | 相关描述 | 数量 | 服务期 | 单报价 | 分项总报价 |
完工期 | ||||||
服务承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投标偏离表(九)投标偏离表(格式):(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注:(1)本表不得删除;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2-147Y
名称 | 采购要求 | 实报内容 | 偏离说明 |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
体)参加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慧市场监管(二期)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7人,营业收入为6492.5万元,资产总额为14131.1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武汉东方赛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8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
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此函投标时请附在《明细报价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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