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1281]HY-ZC-[CS]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化市所辖县市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24符合标准:《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693-2011)、《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JJG 695-2019)
附表二: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2.19符合标准:《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附表四: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3其他要求
3.1因保障工作需要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1套相同配置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作为备机,备机使用期5年 。
3.2需承诺项目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样机现场测试确认参数指标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
附表五: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
★3、其他要求
3.1因保障工作需要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1套相同配置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作为备机,备机使用期5年 。
3.2需承诺项目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样机现场测试确认参数指标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
附表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
★3、其他要求
3.1因保障工作需要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1套相同配置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作为备机,备机使用期5年 。
3.2需承诺项目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样机现场测试确认参数指标及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技术参数因系统自动生成采购文件时发生格式重叠,本更正仅为对重叠部分加以澄清,并未对文件内容有任何修改,望周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
地址:黑龙江省安达市安东工业开发区应急局二楼
联系方式:1584590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海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丰街30号5层
联系方式:1760360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海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7603601988
黑龙江海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