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航空集装器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航空集装器具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ZCWH-W3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二)项目内容与范围:采购LAY航空集装箱2个、PAG航空集装板17块。
(三)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要求所供产品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具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项目单内。
(六)能够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项目批准单、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领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4 年11月22日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 11月22 日10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1777360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