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吊车租赁招标书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吊车租赁招标书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需使用吊车,现进行吊车租赁招标,择优选择吊车租赁单位。 1. 工作内容说明 租赁吊车规格:8T、16T、25T、35T、50T、80T、100T。(含提供操作司机)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3-5份业绩合同(类似设备)、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文件。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文件 2.5.1投标文件按照表(附件一)进行报价(含税),写明税率。 2.5.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2.5.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5.4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2.6 费用按季度据实结算全款,现汇支付。 2.7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8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9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10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须缴纳1000元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开出)方式,于2023年8月24日中午12:00前交齐。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确定后二周内全部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履行完合同后无息退还。 帐 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行李沧二支行 开户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2.11 投标人需提前确定时间勘察设备及现场。若投标人投标之前未勘察过现场,视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应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中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提供安全合格的吊车,各项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且向招标单位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车辆合格行驶证及驾驶人员的合格操作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证件等。 2.13 中标单位应按照甲方需求安排安全合格吊车和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照甲方需求时间到厂,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 3.开标 3.1 时间: 2023年8月25 日上午10点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3.3 参加人员: 3.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成员、工程设备部、环安部。 3.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3.4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3.5 投标等事宜联系人:邵清泉,联系方式为13583223976,邮箱为gcsbb@qdjy.com 4.其它 4.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分别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由甲方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4.2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二)、“环保协议”(附件三)、“文明检修协议”(附件四)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21日
附件一 报价单(报价含税)
1、以上报价为含_______增值税价格。 2、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 项目内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定如下。 1、本协议书所指乙方包括外来施工单位、外来务工单位及其它外协单位;所指甲方为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乙方承担的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及作业范围包括以下一项及几项:工程施工(含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辅助运行操作;检维修作业;产品流通环节的服务(如产品搬运、装卸、运输)及与产品有关的其它服务作业(如售后维护);其它作业(如卫生清运、租赁住宿、租赁设备生产等)。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体管理责任,负责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甲方负责乙方在作业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乙方作业过程的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检查与治理。 5、乙方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见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对承担的作业任务负有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应全面承担安全教育、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资质证明、安全领导组织和管理网络文件及政府部门颁发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报甲方审核、备案(原件核对后返给乙方)。 7、乙方对本单位进入甲方的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在甲方进行安全教育时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制定合适的作业安全措施,并经甲方审核、备案。对于作业安全措施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并确保落实。 9、乙方进入甲方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组织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办理好安全作业证。 10、乙方在进入甲方区域作业前,必须办理好《外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作业证》及相关的安全管理票、证、单,落实好作业安全措施, 票、证、单应随身携带,以便备查。 11、乙方应按《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和从事工作所需的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作业期间必须确保所属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甲方负责乙方在作业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乙方的作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乙方存在的各类隐患,按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1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指令。对于甲方监督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响应,乙方应立即安排整改,整改情况应按照要求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4、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行为或由乙方造成的事故隐患,甲方有权实施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终止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等,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一方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6、协议有效期为:经双方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7、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18、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双方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协商。 19、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行业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环保管理体系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承担 项目期间的环保管理,共同遵守以下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前制定施工作业的环保措施,并在甲方备案。 3、甲方监督乙方现场环保情况,包括: (1) 施工废水、粉尘控制情况; (2) 施工固体废物当日清理情况; (3) 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处置,不得遗弃在甲方厂区内部等。 4、乙方的排污行为或造成的环保隐患,甲方有权实施责令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终止工程项目合同履行,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保排污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甲方所承揽的所有工程。 7、协议有效期:经双方授权人签字后生效,自202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9、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双方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协商。 10、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盖章)
授权人: 时 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授权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安全文明检修协议书
为规范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做到安全检修、文明检修,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承担工程施工项目期间,遵守以下文明检修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的准备: 1、对大修设备和重要设备中修及单项大型工程项目(包括技措、安措、环措、科研等)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二图二表和四证一单方可进现场施工。 二图: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设备安装、检修工程网络图。 二表:质量要求标准表、施工内容和进度表。 四证:安全检修作业证、动土证、动火证、高处作业证。 一单:设备检修工作交接单。 2、甲方施工组牵头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检修前的交接工作,做到五交底(工程项目检修内容、图纸资料、质量要求、安全检修措施、备品、配件、材料交底)。 二.检修施工中的要求: 1、现场检修设备不得妨碍生产操作,重要设备检修必须加围栏,没有条件加围栏的要设“检修现场”标示牌。 2、检修现场做到当班施工,当班清理。 3、检修中要严格执行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4、检修中做到“三不落地”、“三不见天”、“三条线”、“三净”、“五不乱”、“五不准”。 “三不落地”: (1)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 (2)拆卸零部件不落地; (3)油污不落地。 “三不见天”: (1)润滑油脂不见天; (2)清洗过的零件不见天; (3)铅粉料不见天。 “三条线”: (1)工具摆放一条线; (2)零件配件摆放一条线; (3)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净”: (1)停工交接场地净; (2)检修现场净; (3)开工场地净。 “五不乱”: (1)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 (2)不乱拆、乱卸、乱拉、乱顶; (3)不乱动其它设备; (4)不乱打墙壁楼板孔洞; (5)不乱用其它设备的零部件。 “五不准”: (1)不准损坏一块门窗玻璃; (2)不准打坏一块瓷砖瓦; (3)不准损坏一个零部件; (4)不准弄脏墙壁地面; (5)不准用硬器碰设备。 三.交工验收: 1、施工单位在检修完工后首先进行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施工组组织设备交接验收工作。 2、设备验收工作做到五不验收: (1)检修项目和内容不完不验收; (2)检修质量不达标准不验收(保温、防腐等); (3)交工资料不全不验收(按规定时间交出检修记录); (4)检修后现场卫生不好不验收; (5)安全设施不搞好不验收。 3、验收时严格按照检修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技术交底内容和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或返修。 4、项目验收后二日内施工部门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承揽甲方的所有工程项目。 2.本协议有效期与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致。 3.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4.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双方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