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gfgsggzhg231114855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杰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韬6736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HG23111485503)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及单体、联动试车、资料归档等。同时满足《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技术要求》及《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要求,详见公开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0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供货或总承包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无效),每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不含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技术质量要求: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2、具有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3、投标单位须为现场管理与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正式员工)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亡赔付额度不低于80万元,医疗额度不低于20万元);4、投标单位施工人员须至少具备电工1名、焊工2名、起重工1名等工种(特种作业证扫描上传)。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5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11月14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HG23111485503)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及单体、联动试车、资料归档等。同时满足《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技术要求》及《炼焦总厂二炼焦4#干熄焦装入装置料斗双侧吸尘改为环形吸尘布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要求,详见公开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0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供货或总承包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无效),每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不含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技术质量要求: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2、具有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3、投标单位须为现场管理与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正式员工)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亡赔付额度不低于80万元,医疗额度不低于20万元);4、投标单位施工人员须至少具备电工1名、焊工2名、起重工1名等工种(特种作业证扫描上传)。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5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刘杰 | 联系人: | 刘韬 |
电话: | 13941259792 | 电话: | 6736776 |
2023年11月14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