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L-Z-2021-01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2021年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处置进行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标的处置单位: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3.标的处置方式:公开竞标。
1.4.标的处置内容:石灰粉、煤灰、兰炭粉。
1.5.处置物指标情况:
1.5.1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具体质量指标情况以实物交接为准,投标方需到处置单位现场查看,投标方可自行取样检验。投标方一旦确认投标,即视为对现场标的物的质量、处置环境、自用量和外销量等现状的认可。
1.5.2处置物数量情况:除公司自用部分外,其余部分进行外销。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处置的具体数量以处置方计量部门实际过磅计量为准。
1.6.处置要求:要求处置方保质保量完成受托工作。必须接受招标方的现场管理,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全的进行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处置,处置完毕及时对现场进行卫生清洁,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1.7. 标的处置结算
1.7.1结算模式:本项目采取按数量计算总金额的结算模式,以处置方对每车的实际过磅计量为结算依据。由处置方先按每月的计划处置量对处置费用进行预缴:三种处置物预缴金额分别为:煤灰20万元;石灰粉5万元;兰炭粉10万元。若处置数量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基于公平原则议定新的预缴金额。
1.7.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处置费以银行电汇支付。每月确定一次数量,结算发票。
1.7.3处置价格的确定:本次投标报价为现行各种处置物的处置单价。
1.8.本次招标,投标人对三种处置物的处置单价分别进行投标,也可对其中一种或两种处置物进行投标,招标人对三种处置物的处置分别进行综合评标。
1.9.处置标的地址:四川省茂县团结镇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1.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10.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1.10.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0.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13.投标人资质条件:
1.1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项目类别。
1.13.2投标人系本次招标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处置招标的处置人,具备标的物的处置能力。
1.14.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1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和公司简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未经过审计,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授权人现场资格审查时带原件)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递交以上资料,过期不予受理。也可邮箱发送资质到招投标管理部邮箱(邮箱:jljtztb_1N@163.com)。招标信息详见新金路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xjinlu.cn/)、*(www.qianlima.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 ),中国化工招标网(www.hgzbw.cn)获得招标信息后请联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1.22中的投标联系人。
1.16.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
1.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18.1投标方式:现场投标或邮寄标书的方式投标。
1.18.2投标地址: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8.3邮寄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邮编618000。
1.19.标书购买:2021年3月22日下午17:00前,过期不予受理。
标书费用: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转账请注明(三废处置招标咨询费)。
1.19.1购买标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1.19.2购买标书转账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20.开标时间、地址。
1.20.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0.2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 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1.投标保证金
1.21.1三种处置物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石灰粉¥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兰炭粉¥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煤灰¥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以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中标,投标人向标的需求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公司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21.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址:2021年3月23日12: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三废处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德阳钟鼓楼支行
账 号:2305362109022111449
1.22.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80106557
邮箱:jljtztb_1N@163.com
业务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90273226
资格审查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投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招标人声明,本次招标要求已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如有调整,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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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粉、煤灰、兰炭粉处置招标公告1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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