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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31
为加快对我行不良授信客户河南红枫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城市园丁园艺有限公司现金清收及诉讼进程,现拟对河南红枫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城市园丁园艺有限公司两家不良项目进行风险代理,实现现金清收后按清收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风险代理费用。最高预算45万。 我行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河南北政律师事务所、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和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报价,最终采购协调小组一致同意由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为我行提供该项服务。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收回财产为现金,则按以下方法分段计付律师费:1、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实际执行收回财产400万元以下(含400万元)部分,我行按该部分财产的1.8%计算并支付律师代理费;2、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实际执行收回财产400万元以上、800 万下(含 800 万元)部分,该部分代理费按 2.0%计算;3、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实际执行收回财产800万元以上、1150 万下(含1150万元)部分,该部分代理费按2.2%计算; 乙方律师所得代理费为上述各项之和,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无实质效果,我行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向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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