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138762478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确保服务质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好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研究决定我院将采取询价方法式,对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购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邀请有资质有能力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公司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2025年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购买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海口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金盘总院、文明中分院二处污水处理站所有相关设施的安全养护、运营管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等相关事项;金盘总院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1.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定期保养维护。主要指对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污水处理站配套措施的定期保养维护。 
    2.污水处理站日常管养要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具体是指污水处理站相关设备、及配套措施的维护保养、损坏的修复。 
    3.污水处理站设备材料采购(若有)。包括设施损坏更换或重置、构件更换等设备材料采购、补给(费用按约定支付5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 
    4.污水处理站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污水处理站运营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5.1 污水处理站运营所需要的所有药剂。 
    5.2 污水处理站按项目环评标准所要求的年度化验检验。 
    5.3 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检修保养包含设备设施一般故障恢复性维修(材料费用小于500元项)和 日常保养,不含设备更新及大修(材料费用大于500元项)。乙方应确保所有设备的可用性,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营,排污水质达到政府规定要求。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时间必须提供备用设备,且乙方应保证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营,并保证水质达标。 
    6.负责污水处理站运营生产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污泥清掏按照危废要求进行收集处理,清运需符合环保要求,检测报告是环保机构认可的。 
    7. 负责污泥清掏处理产生的相关支出包干全部费用。 
    8.污水处理站如因污水排放不达标,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则所有罚款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支出相应的罚款及带纳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同等金额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被罚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9.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内容包括数据采集传输系统,C0D水质分析仪,氨氮水质分析仪,总磷水质分析仪,自动采样仪,采样水泵,PH计,超声波流量汁,电脑监控及预处理系统。 
    10.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甲方认可的运行维护方案及国家相关运行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对该在线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清洗、标定、校准、维修、留样等工作,以确保系统正常有效运行,并确保有效监测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 
    11.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更换标准试剂及系统仪器仪表的校验和试剂更换。乙方应定期主动排查在线监测系统,预防设备故障及运维异常发生。如出现数据异常,需及时汇报海口环监部门,并对异常原因进行整改。 
    12.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设备系统故障无法及时修复超过24小时的情况,确认无法维修后应免费提供备用机器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修期间承担所产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13.负责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期间仪器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废液处置费用,并按照危废要求进行收集处理,清运需符合环保要求,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4.在线检测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包括设施损坏更换或重置、构件更换等设备材料采购、补给(费用按约定支付5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 
    15.保持站房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16.遵守执行污水站,在线监测的规章制度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7.污水处理站如因 污水排放不达标造成第三人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制定完善、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断电、污水处理及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故障、化学药品泄露、触电、跌落、污水外溢等各项安全事故)。 
    19.乙方应提提供2名运营管理人员在文明中与金盘院区上班,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运维,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其余时间发生应急故障时要确保在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能处理简易故障。 
    三、服务标准
    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站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3年的运管服务,一年一签。每年结束后,须进行考核,达到考核标准,方可进行续签。
    2.服务地点海口市中医医院金盘院区污水处理站,文明中院区污水处理站。
    五、受询价人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固废、危废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经营范围具有污水处理资质的企业单位。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报价单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其它事项受询价人应于2024年11月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密封后送到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六楼后勤管理科④办公室,节假日除外,逾期无效。
    询价时间2024年11月8日17:00时前。
    询价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六楼后勤管理科④办公室。
    受询价人需要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可联系郑先生13876247853。
海口市中医医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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