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1、2号线AFC系统杀毒软件使用授权服务网上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JHN-FW-BJ-BL013-0102-2023-0234
2023年1、2号线AFC系统杀毒软件使用授权服务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1、2号线AFC系统杀毒软件使用授权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AFC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类。
6.采购内容:对沈阳地铁1、2号线AFC系统进行杀毒软件使用授权。(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无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供应商除满足《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中的报价原则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无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7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7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杀毒软件的安装、授权和调试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7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应付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的95%。剩余5%服务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无息)。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服务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33030209 (王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纪检监察邮箱:SYDTJJJC@163.COM
2023年1、2号线AFC系统杀毒软件使用授权服务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1、2号线AFC系统杀毒软件使用授权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AFC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类。
6.采购内容:对沈阳地铁1、2号线AFC系统进行杀毒软件使用授权。(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无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二: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供应商除满足《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中的报价原则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无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7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17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杀毒软件的安装、授权和调试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于7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应付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的95%。剩余5%服务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无息)。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服务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甲方可选择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若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33030209 (王工)
投诉受理电话:024-22661413
纪检监察邮箱:SYDTJJ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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