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扩容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工05-01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劲草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荃卉187061002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扩容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3-工 05-0141(代理单位内部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扩容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范围及内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进 行升级扩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最高限价: 127.04 万 元(人民币)。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处理。(3)施工周期:合同签订 后 45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4)项目质量保修期:两年。(5)建设地点: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200 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扩容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银大厦视频监控系统录像存储扩容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和条例。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 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 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4)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在竞争性磋
商公告起始时间之后的查询页面截图)
(5)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提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 告“七、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1000 元/本,售后不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 系代理公司,否则不予接待。(凡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时请备注“23-工 05-0141+供应商简称”,如未备注则视为未转账,请各供应商注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 会议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7 楼 会议室。(须指定专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请各位供应商到达上述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 楼后,电联代理单位经办人。因需在一楼前台办理进出手续,请各位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出 席磋商会议。)
七、其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磋商文件从 2023 年 08 月 10 日到 2023 年 08 月 16 日,每天上 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休息 3 日(含)以上的节假 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疫情期间请通过网上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将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email 至
leiquanhui@huganggroup.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并电联告知代理单位。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应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针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打印页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 5 张截图(查询日期须为本竞争 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
1)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 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 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磋商文 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 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3)*通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查的相关资料,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天寄于代理公司。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200 号 联 系 人:何劲草
电 话:13816233775
1
电子邮件:1381623377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联 系 人: 雷荃卉、冯霞婷
电 话: 18706100293
电子邮件: leiquanhui@huganggrou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