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8: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8: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3026699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警官,0755-844982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小姐,0755-83026699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4-QC036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 | 项 | 食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采购食材、食堂杂项物品、消费帮扶农副产品、成品餐食及即食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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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最多续签两次,但合同履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式:线上获取,请各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qtszzzzb@163.com)进行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若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必须按下述报名方式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办理汇款手续(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报名后不退)并通过邮件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至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邮箱:qtszzzzb@163.com,报名电话:0755-83026699) 4、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06号
联系方式:苏警官,0755-84498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杨小姐,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0755-8302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