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川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送变电工程设计中选候选人公示
送变电工程设计
金额
12.7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gjjt-枢纽-2024-026
预算金额
12.71万元
招标公司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028-87012651
中标公司
四川腾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2.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汪力
公告正文
新川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送变电工程设计中选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JJT-枢纽-2024-02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新川公交场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送变电工程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四川腾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712192万元,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腾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10210001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腾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遴选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腾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和注明日期)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3日,包含一个工作日) 提出,以书面形式送至遴选人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视为响应人均对评标结 果无异议。 2、响应人认为遴选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向遴选人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但对遴选文件、开选及评标结果的投诉,响应人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 3、特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异议或投诉,遴选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2)质疑函和申诉书的主张者不是当事人,或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所有纸质材料无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授权代表签字和公章的; (4)未附相关证明材料的;
(5)响应人对遴选文件有异议,未在开选开启前提出的。 (6)响应人已经参与开选,再提出遴选文件质疑和申诉的。 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遴选人有权驳回,并且将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3年内甚至永久不得参加遴选人的遴选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 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约法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870126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庹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 vy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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