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082]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校园功能微改造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学校教学楼扩建与加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风雨连廊室外蓄水池有关附属设施改造弱电系统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余泥渣土余泥排放证办理施工许可证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竣工图编制深化设计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通邮扩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加固工程屋面翻新外立面翻新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二层架空活动平台加建室内外场地提升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监理工程建设图纸会审计算书配套说明相关技术资料技术经济资料送审对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施工场地质量验收竣工档案资料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办公房屋设施工程试车人材机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沥青摊铺机清样校对打印及复印总承包服务混凝土序号审查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建筑电气建筑装饰算术校核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104-04-01-563147
预算金额1822.0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招标联系人许主任020-378122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工020-3781223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房屋建筑 | 施工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2-16082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 项目类别 | 施工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 ||
招标代理 |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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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9: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9: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9-28 0:00:00 | 2022-10-18 9: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9-28 0:00:00 | 2022-09-29 23:59:59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0-18 9:00:00 | 2022-10-18 9:30:00 | 第05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一阶段开标 | 2022-10-18 9:30:00 | 2022-10-18 10:30:00 | 第05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0-18 9:30:00 | 2022-10-18 10: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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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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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608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8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22.01645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9时30分 - 2022年10月18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8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8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9时0分 - 2022年10月18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4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 招标代理: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许主任
- 代理联系人:方工
- 联系方式:020-37812232
- 代理联系方式:18124206513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施工图纸.zip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COS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COS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docx招标公告.docx
- (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pdf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pdf
- 招标代理合同.pdf招标代理合同.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施工合同(1).docx施工合同(1).docx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招标文件.docx招标文件.docx
- SL202209260009-20220927160337.GZZB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下
越
市越秀区东风泰路
招标单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2月年月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
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现对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
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208-440104-04-01-563147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联系人:许主任联系电话:020-378122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812420651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8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766890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
四、项目概况: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主要对学校教学楼扩建
与加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校门及围墙、风雨连廊及室外蓄水池等有关附属设施改造。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置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
资料及说明,完成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
于扩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加固工程、屋面翻新工程、外立面翻新工程、电气工程、给
排水工程、弱电系统、消防工程等内容;其中教学楼为地上五层钢筋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约为4756m2(最终以审批部门实测为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协助办理本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专业
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竣工图编制等;协助办理本项目范围内的验收所需的各
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办理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各专业验收及通邮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工程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最高投标限价:18220164.54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
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
间的信息为准。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
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
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
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
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
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
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
[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
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
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
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
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
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
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
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
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异议受理电话:020-3781223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
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
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
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
单”。
(23)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
惩戒失信黑名单。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
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
(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
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
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
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
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
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
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
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招标公告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联系人:许主任联系电话:020-37812232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项目代码:2208-440104-04-01-563147一、工程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现对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
监督电话:020-3766890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8号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812420651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主要对学校教学楼扩建与加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校门及围墙、风雨连廊及室外蓄水池等有关附属设施改造。四、项目概况: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六、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3、最高投标限价:18220164.54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协助办理本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竣工图编制等;协助办理本项目范围内的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办理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及通邮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工程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招标内容、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扩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加固工程、屋面翻新工程、外立面翻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系统、消防工程等内容;其中教学楼为地上五层钢筋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4756m2(最终以审批部门实测为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置一个标段。
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异议受理电话:020-37812232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附件一:2022年9月日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3)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2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
项目代码:2208-440104-04-01-563147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风东路小学
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教育局:
贵局送来《越秀区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东风东路小学锦城
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教函
【202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建
设方案联合评审会议纪要》(越房建联审[2022]3号),项
目建设方案已稳定。经核,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东风
-1-
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
东路858号锦城花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扩建、二层
架空活动平台加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室内外场地提升改
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校门及围墙改造及教学设施设备更新
等,总改造面积为16720.79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实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11.51万元,其
中建安工程费用3877.84万元(包含一期改造工程费用1829.25
万元、二期改造工程费用1302.41万元、设备更新费用746.1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4.07万元,预备费219.6万元。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
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组织实
施,由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负责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
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
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
进项目建设。
此复
-2-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核准意见: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核准部门盖章2022年8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核准部门盖章2022年8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核准部门盖章2022年8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核准部门盖章2022年8月25日 |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23123943-0,电话:020-87370486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
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
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
1)
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
人承担。
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
2)
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风
秀
委托人(公章):广州市越秀区
东路小
2022年9
日22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
且(一期)施工总承包的设计已经完成,相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
工需要。
特此证明。
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日期:2022年9月22日
合同编号:穗兴华代理合字[2022]
号
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及招标代
理合同
工程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受托人: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工程招
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工程(一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工程(二期)
地点:越秀区
招标内容: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主要对学校教学楼扩建与加
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校门及围墙、风雨连廊及室外蓄水池等有关附属设施改造。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二期)对教学楼西南角及东面教室进行扩建,加建二层平
层活动平台,综合优化提升校区整体环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概预算
编制和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代理及备案等
相关工作。
三、合同价款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1980号)、国家
发展改革委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格的计
费标准收取,本项目合同价款暂以一期工程造价1829万元为基数计算,二期工程造价1302万元为基数计
算,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基数,下浮50%计取。若第一次招标失败,则按第二次招标的中标价为计费
基数进行结算:若两次招标均失改,则按越秀区财政局或有有权审核单位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进
行计算。合同价包含评标专家劳务费、场地费等相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
2、概预算编制计费标准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广东省物价局粤
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本项目一期暂按工程造价1829万元为基数计算,二期暂按工程造价1302万
元为基数计算,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下浮50%计取。
3、本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代理费:人民币47257.50元(暂定价):造价咨询费:人民币34193.00元(暂
定价);二期工程招标代理费:人民币38035.00元(暂定价):造价咨询费:人民币25234.00元(暂定
价)。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B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
区东风
九、合同生监理
本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质生效
饰
委托人(盖受托人(盖章
4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8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87370682
传真:传真:020-8737048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五羊支行
2
帐号:帐号:44001400905050080352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
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
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
的合法维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维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
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
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
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共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
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
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
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
委托人实报实销。
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
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
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
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
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
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
情况。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
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
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
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
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
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
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I)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
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
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
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
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
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
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
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
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
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贵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
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
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
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
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
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
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
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
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
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
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
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
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维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
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1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
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2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若一期项目、二期项目两
次招标均失改,协助招标人后续招标失败证明手续和变更招标方式的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依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资料,完成工程项目概预算编
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4.1.1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4.1.2协助委托人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并配合概预算的审核,编制招标
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
4.1.3协助委托人按资格审查条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1.4协助委托人组织投标人答疑;
4.1.5协助委托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办理中标通知,编写招标情况报告送招投标管理机构
备案:
41.6协助委托人草拟合同:
4.1.7办理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合理事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
13
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项目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个星期前。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项目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后3个工作日
内·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及时:具各合法的
招标前期手续和资料:如有委托第三方的工作内容应与招标进程相配合。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许伟玲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与设计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缴纳交易中心场地使用费。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学伟身份证号:320106197012212474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及时间:1)协调工程预算、送审及对数:2)协调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
价及备案:3)拟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4)招标答疑:5)组织开标、评标,负责主持招标会
议,组织专家定标:6)招标结束后,应向委托单位移交本工程招标全过程资料一式二份以及彩色扫描件一
套。(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及具体时间安排表。时间安排以委托人各项手续齐全为前提,如遇天气
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性因素影响则顺延。受托人承诺以完成招标工作为原则,遇紧急事务的,应派专人
及时处理,如需委托人协助处理的,应及时与委托人沟通。)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见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3款。
(4)应尽的其他义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咨询任务期限为以实际收到委托咨询服务具体子
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所需资料的时间为准。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预算、工程
量清单编制。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约定期限即将结束前委托任务的难度和具体委托时间,如出现设计变
更而造成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调整的情况,必要时允许受托人合理延长服务时间。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1款执行。
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对委托项目的造价咨询、招标程序有知情权:对拟发出的关于招标的
全部文件及程序有审批权: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有权对受托人的造价咨询、招标
全过程工作进行监督。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1款执行。
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按照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独立开展代理工作。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及概预算编制报酬
8.1报酬的计算方法: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1)本造价咨询合同委托服务费,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广
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1742号文)执行,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下浮50%计取,一期工程暂定费用
人民币叁万肆仟壹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4193.00元),二期工程新定费用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叁拾肆元整
元整(小写25234.00元)。该费用包括受托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咨询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理的
利润及税费,委托人除以上服务外,无需因本项目向受托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1980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34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格的
计费标准收取,本项目合同价款暂以一期工程造价1829万元为基数计算,二期工程造价1302万元为基数
计算,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基数,下浮50%计取。若第一次招标失败,则按第二次招标的中标价为计
费基数进行结算:若两次招标均失改,则按越秀区财政局或有有权审核单位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进行计算。合同价包含评标专家劳务费、场地费等相相关费用,委托人不另行支付。
2、服务费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形式。
3、服务费结算时间:一期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向委托人递交招标相关资料后20天内一次性结算
并支付清;二期工程待完成招标工作后,中标通知书发出,20天内一次性结算并支付清。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15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逾期支付的报酬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
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招标时间相应顺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
责任:按国家相应招标投标法规规定执行。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若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工作失败或其他结果,招标代
理费用应在确认该招标工作未成功后28天内按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支付。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
务应承担的责任:更换相应的招标服务人员:如更换相应的招标服务人员后仍未能达到委托人要求的,则
委托人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
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由受托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
损失。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
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
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_两份,双方各壹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单位就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
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
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查处和公开通报。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2022年9月22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证明我招标方授权委托招标代理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职员赖春梅、方怀金负责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招标过程中由委派专人负责确认、联系招
标事宜。
特此证明!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2022年9月22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工程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最高投标限价(元):18,220,164.54
分部分项工程费(元):11,630,125.51
措施项目费(元):2.042.830.79
共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1167882.33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室内改造工程部分:121949.7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室外改造工程部分:182773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门卫室部分:3550.31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外墙装饰改造部分:346302.22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教学楼南侧及北侧扩建土建工程部分:61446.9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加建基础部分:63200.68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原有建筑结构加固部分:216586.9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一给排水工程部分:5880.68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电气工程部分:51358.54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消防水工程部分:11316.29元
安装工程-门卫室-电气工程部分:2451.31元
安装工程-门卫室-给排水工程部分:141.26元
海绵城市工程部分:100924.54元)
其他项目费(元):3,042,790.99
其中暂列金额(元):1,63,012.55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室内改造工程部分:154470.2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室外改造工程部分:129097.43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门卫室部分:6269.95元
第1页,共2页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外墙装饰改造部分:257123.23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教学楼南侧及北侧扩建土建工程部分:110346.59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加建基础部分:82306.43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原有建筑结构加固部分:200173.01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一给排水工程部分:4215.05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电气工程部分:58977.6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消防水工程部分:15166.18元
安装工程-门卫室-电气工程部分:1689.74元
安装工程-门卫室-给排水工程部分:129.77元
海绵城市工程部分:14304737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元)1,465,000.00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室内改造工程部分:78000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室外改造工程部分:445000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一门卫室部分:100000元
土建及装饰改造工程-外墙装饰改造部分:342000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给排水工程部分:15000元
安装工程一教学楼-电气工程部分:15000元
安装工程-教学楼-消防水工程部分:20000元
海绵城市工程部分:450000元)
规费(元):
税金(元):1,504,417.25
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
招标单位(盖章)
2022年9月26日
第2页,共2页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鉴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实体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系数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合价包干。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穗越发改投批〔2022〕15号。工程内容: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主要对学校教学楼扩建与加固、外立面及屋面改造;校门及围墙、风雨连廊及室外蓄水池等有关附属设施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质量标准实际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上注明的日期为准。拟从2022年**月**日开始施工。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0日历天。三、合同工期
(大写):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元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及变更价款的确定,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约定以及专用条款的28条,若未有确定时,按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工程变更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调整。(小写):元合同价款暂定按中标价(大写):元五、合同价款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词语含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十、合同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有关条款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18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3-0204)》(穗建筑[2013]598号)通用条款。通用条款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合同文件及解释本工程由双方签署认可的文件或资料均须加盖双方备案印鉴后方为有效。文书1.40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1、定义专用条款
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工程保修的规定。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暂行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3.2适用法律和法规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工程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等;7、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9、工程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双方确认的预算及报价书。
承包人:收件人:邮编:通讯地址:发包人:(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4、通讯联络
造价咨询单位:收件人:邮编:通讯地址:监理单位:收件人:邮编:通讯地址:
6、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无。5、工程分包(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收件人:邮编:通讯地址: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所有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所需满足规定的材料及证明在开工前15日内提供。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内完成。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十天内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红线内指定地点,并提供水、电驳接点;场内线路的接驳由承包人负责,并负责维修。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进场前十天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6.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6.2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①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验收等相关手续;②协助发包人向广州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资料。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无。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三天。
6.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三天内。(2)提供的份数:一式五份。(1)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三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6.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进行银行转帐
(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7.2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无。(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无。(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7.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7、承包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如下: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8、发包人代表(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9.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9、监理工程师(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10.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0、造价工程师9.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承包人任命:为项目负责人11、承包人代表10.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内提交中标价款的10%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与合同工期一致。在工程实物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将该履约保函退还承包人。13、工程担保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无。12、指定分包人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15.2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无。15.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无。15、保险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的悬挂红色暴雨信号(包括红色暴雨信号)以上的大雨,或悬挂黄色台风信号(包括黄色台风信号)以上的大风,或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4、不可抗力
□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17、开工图纸会审后十天内;开工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发包人申报本月月进度报表和下月月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16、进度计划和报告
19、质量目标(2)()单项工程的工期:()天。(1)()单项工程的工期:()天。合同工程工期:(110)日历天。18、工期及工期延误□天内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0.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无。20.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无。20、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4无论发包人代表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2.3若发包人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发包人。本次检验视为发包人代表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发包人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22.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2.2如果发包人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工程桩的隐蔽验收、基坑(槽)隐蔽验收、锚杆工程隐蔽验收、防水工程隐蔽验收、模板工程隐蔽验收、钢筋工程隐蔽验收、砌体工程隐蔽验收、门窗塞缝工程隐蔽验收、墙体节能工程隐蔽验收、水电管线暗埋和预留隐蔽验收等。2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钢筋、水泥、砌体、给排水管及其它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订货前承包人就提供招标文件指定的三家以上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发包人及承包人研究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发生货不对板,发包人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发包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五天内答复,否则,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3.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人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23.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应当组织试车,试车内容应与承包商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试车内容有:单机无负荷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投料试车等☑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约定是否试车:需要试车。23、工程试车
23.8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承包人承担。23.7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3.6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3.5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3.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23.3发包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人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25、质量保修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且发包人提供其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齐全资料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一式一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文字资料给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重新出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再交由承包人应按省、市质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出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4、竣工验收23.10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3.9发包人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人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承包人除每日历天向发包人赔付误期赔偿费2000元外,还要支付项目临时设施场地占用费,费用每日历天按临时设施占用场地(含建筑面积)面积×5元/㎡计算。27.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27.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无。27、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本合同暂列金:(*******)元;暂估价(*******)元。26、暂列金、暂估价(见工程量清单)
①若原投标报价有相同的子目,按原投标报价相同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如原投标报价该子目综合单价为零或无报价,则按综合单价为零执行;(1)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造成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数量发生变更,只调整变更增加或减少部分的价格。计价方法为: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或内容及数量)进行对比,计算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即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再乘以综合单价,但综合单价项目除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合同中有特殊注明或因政策性文件下达规定可以调整外,其它不得调整,即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其增加或减少的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综合单价×(1+规费+税率)。其中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按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除非发生以下因素,合同价款作相应的调整。28.1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2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合同价的5%
(4)实体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系数计算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合价包干。(3)若在原施工图(招标工程清单)或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其计价方法为:增加工程量×综合单价×(1+税率),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按28.1款第(1)点执行。(2)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相同规格的主材用料变更的,只调整主材价格,其他按投标组价不变。投标书没有的材料按该施工时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价格执行;如果《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参照《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按规定下浮率下浮计算。综合价与厂商价格信息都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并按审核后的材料价格后作为结算依据。④若相应定额都没有相关的子目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③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则作为新增项目(是否为新增项目由发、承包人双方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套用广东省各专业2018综合定额,计费按粤建市【2019】6号文,3月1日起执行广州地区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算,其计价程序、费用组成和费率标准,参照投标报价相同或类似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中,人材机价格标准执行投标报价中最低的。若原投标报价无可参考的人材机价格,则按该施工时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价格执行。如果《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参照《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按规定下浮率下浮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都没有的材料单价,参考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进行市场询价后报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其中,发包人依法供应的材料和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价格不下浮。②若原投标报价无相同的子目,但有类似的子目,则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按其单价分析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该子目的综合单价,其中,人材机价格执行投标报价中最低的。若原投标报价无可参考的人材机价格,则按该施工时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价格执行。如果《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参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按规定下浮率下浮计算。《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都没有的材料单价,参考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进行市场询价后报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1)当S1﹥1.1S0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由造价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如果工程量的偏差使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变化超过了10%,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超过10%部分的措施项目费应予调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该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应按以下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29.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29.1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无。29、工程量的偏差(5)对于新增工程项目,按投标时的报价浮动率下浮,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其中,发包人依法供应的材料和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材料价格不下浮。
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式中:S1是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M1=M0×(0.1+S1/S0)(2)当S1﹤0.9S0时,由造价工程师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执行。M1=M0×(S1/S0-0.1)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30.1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30、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32、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扣除本工程暂列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估价后的款项)其它:付款时,发包人须将工程款直接划入承包人账户(开户银行:,账号:)或采用填写承包人全称的转账支票支付。承包人出具的发票均须盖有承包人的发票专用章(印样):;为维护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应配合做好工程往来款核对数工作。约定利率:无31、支付事项越秀区如有对穗建筑[2008]1120号文作出有关调整费用文件规定,则按越秀区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工程进度达到50%后,分两次(进度款拨付次数)扣减。32.3预付款抵扣办法: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32.2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估价后的30%。32.1关于预付款的约定
33.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额(********)元。本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使用,费用不作调整。(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内容及范围:33.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3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工程进度款按工人工资款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价款分别支付至相应账户,其中:34.2、进度款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越秀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市建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2012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每月的进度支付,承包人该月的工作量报表和计量支付证书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后10天内,发包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50%后,预付款抵扣在支付进度款的前两次抵扣完毕,若未能抵扣完毕,则延续到下期进度款进行抵扣,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完毕止。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并送至相关部门后10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并且不超过合同总价扣除本工程预留金后的80%;若工程结算送审额小于合同价的,则按不超过结算送审额的80%拨付进度款。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10天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额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十天内一次无息返还承包人。34.1、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34、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划拨和使用按穗建筑[2003]106号文的规定执行: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6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40%。
非招标工程:工人工资款比例:%(即施工图预算或概算建安费中的人工工资所占比例)招标工程:工人工资款比例:***%(即《中标通知书》中人工费除以中标金额)C、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B、承包人应在银行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A、工人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的要求执行。工人工资款支付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36、质量保证金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出竣工结算及正式的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初步审核后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初步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后10天将工程竣工结算文件送区财局进行审核。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无。35、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价款、其他款项等的支付方式:D、支付期限:按支付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支付。
38、保密要求(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广州市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37、合同争议本工程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十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40.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根据越秀区协税护税办公室《关于申办财政工程款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缴纳本项目的应缴税费。越秀区现有代征点如下:40、补充条款:39.2合同副本的份数(十四)份,其中发包人(八)份,承包人(六)份。39.1合同文本的提供: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由承包人提供。39、合同份数38.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中标后双方协定。
代征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局代征点 | 广州市东川路2号四楼 | 37668816 | |
房管局代征点 | 广州市吉祥路28大厅 | 83197488 | |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乙方)发包人(全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甲方)工程质量保修书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具体以相关资料为准)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项目按建设部颁发的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银行利率为零。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公章):(公章):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六、其它发包人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10天内,向承包人一次性付清质量保修金。
乙方:**************甲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甲乙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查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甲方索贿人承担。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约定。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盖章)乙方:(盖章)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检察部门一份。本廉洁协议是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经办人: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
日期:年
2022年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
附表六算术复核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
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
《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
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检测机构:/ |
2 | 2.2 | 工程名称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3 | 2.2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合价包干,其它详见合同条款。 |
6 | 2.2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设计图纸中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项目验收。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暂定2022年11月1日(具体以经批复的开工文件为准),施工总工期:110日历天。 |
9 | 3.1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投资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5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
15 | 5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6 | 8 | 投标答疑 | 1、疑问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2、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8.2款。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源交易中心。(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220164.54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67882.33元,暂列金额为1163012.55元,暂估价为1465000.0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16398148.09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 |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 | 中标人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 |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
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
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
条款号:2.5,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
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
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
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
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
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
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
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
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8.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
件为准。
现文: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
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
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
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
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
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内
容为准。
条款号:11.2、11.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
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
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
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
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格式八:企业相关资料
企业相关资料
(如有)
注:
1.企业获奖资料;
2.履约证明资料;
3.企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
4.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资料。
格式九: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
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一:经济标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
第二册(经济投标文件)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大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小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大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小写: |
投标总工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修期限 |
格式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
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四: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
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
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
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
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
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
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自有□外包□其他
□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街(路)××号××大厦
××房)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本项目设计按现行设计规范执行,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施工需满足设计及施
工规范要求。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附件图纸仅作为本次招标,最终以各方确
认的施工图作为依据。)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以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
额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
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目录日期:2022年9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招标文件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33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3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20二、投标须知修改表8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一章投标须知2
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60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54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52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50附表一资格审查表48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40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2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78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6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三章合同条款63附表六算术复核表61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须知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85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4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3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检测机构:/ |
2 | 2.2 | 工程名称 | 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
3 | 2.2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8号东风东路小学锦城校区 |
4 | 2.2 | 建设规模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5 | 2.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项目合价包干,其它详见合同条款。 |
6 | 2.2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符合设计图纸中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项目验收。 |
7 | 2.2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8 | 2.2 | 工期要求 | 暂定2022年 11 月 1 日(具体以经批复的开工文件为准),施工总工期:110日历天。 |
9 | 3.1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投资 |
10 | 4.1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
12 | 13.1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
13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5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3、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
15 | 5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
16 | 8 | 投标答疑 | 1、疑问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8 天前;2、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8.2款。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17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8 | 20.1 |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 |
20 | 29.1 | 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220164.54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22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67882.33元,暂列金额为1163012.55元,暂估价为1465000.0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23 | 保修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
24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25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26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16398148.09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
27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28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
29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 | |
30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1 |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2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该条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
33 | 13.4、13.5.2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
3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36 |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37 | 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 | 中标人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 |
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条款号:2.5修改类型:增加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投标单位自行勘察并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准确性进行复核,如有误差必须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已认可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原文: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条款号:8.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11.2、11.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2)总说明(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4)计日工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0)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3企业相关资料:企业获奖资料、履约证明资料等。(1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2.9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11.2.8《企业业绩表》(格式见第四章)。11.2.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格式见第四章)。11.2.6《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11.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11.2.4《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11.3.5《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原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条款号:13.5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原文:条款号:16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3.5变更结算方式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现文: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条款号:18.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条款号:17.1修改类型:修改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条款号:19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8.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原文: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条款号:19.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原文: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19.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投标登记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原文: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条款号:19.5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19.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原文: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原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20.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条款号:19.6修改类型:删除现文:19.5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同时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原文: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原文: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条款号:27.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原文: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原文: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条款号:29.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27.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原文: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条款号:30.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9.2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原文: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条款号:29.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29.1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原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条款号:33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0.1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现文:34.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四套(一正三副)及电子文件一套(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建设单位。条款号:34修改类型:增加(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评审)现文: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定义(一)总则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3.资金来源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说明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踏勘现场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章投标须知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8.招标答疑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2资格审查文件: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人声明;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2)总说明(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1)暂列金额明细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4)计日工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格式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招标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货币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6.1.1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影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投标有效期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16.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6.1.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时限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7.投标文件的签署注:16.5.3款由招标人二选一,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1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19.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3.开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19点的规定执行。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27.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7.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27.1招标人将在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27.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9.履约担保28.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28.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腐败与欺诈行为31.其它费用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0.合同生效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9.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32.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条款号:36.3修改类型:删除现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原文: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条款号:36.1修改类型:修改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条款号:36.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原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36.4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原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条款号:38.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原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条款号:36.5.3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现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条款号:39.3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现文:综合评分法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
条款号:41.2.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条款号:4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41.3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条款号:41.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条款号:41.2.2修改类型:删除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原文: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条款号:42.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未签字且未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条款号:45.2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00%的(具体金额为:18220164.54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原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条款号:45.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文: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条款号:44.2修改类型:修改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原文:45.2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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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n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分前N名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N=5;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N=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现文:45.2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
N
WN
n
原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45.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45.3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45.3修改类型:修改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原文: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条款号:48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20分)+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数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经济得分靠前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五(适用于区间抽取法)《经济标评分表》修改类型:删除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35.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发[2004]4号);35.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5.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5.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5.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3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3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36.开标35.9本项目招标文件。35.8《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36.5.4开标结束。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36.5.2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的规定执行;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36.5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7.评标36.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8.投标文件的澄清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9.定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8.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9.5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9.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4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40.3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2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1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40.开标和评标程序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1.开标细则40.8评标委员会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7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40.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40.5经济标详细审查评分;
41.2.4.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41.2.4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1.2.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41.2细则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4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42.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2.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1.4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3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技术标开标记录上签字。
4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4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44.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标准,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44.技术标评审43.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43.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方法一:加权平均法45.2按方法计算评标参考价: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N-1
n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46.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6.2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6.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1-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6.2.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6.2.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6.2.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6.2.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6.2.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6.2.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资格审查表附表一资格审查表49.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8.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5.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7.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46.2.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备注: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未以联合体投标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工程名称: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评委签名:日期: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填报的投标总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填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4 |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问题之一:(1)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交;(2)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评委签名:日期: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评委签名:日期: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其相应的综合单价限价;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的。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备注: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技术负责人 | 2 |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的,得0.5分;②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15年(不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2分;具有5年以下(不含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质量负责人 | 3 |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的,得0.5分;②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15年(不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5年以下(不含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安全负责人 | 3 |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或以上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的,得0.1分;②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得0.5分;③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15年(不含1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5年以下(不含5年)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得0.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1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造价负责人 | 3 |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或以上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的,得0.1分;②具有未分级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得0.5分;③具有15年或以上(含15年)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10年)至15年(不含15年)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得1分;具有5年(含5年)至10年(不含10年)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得0.5分;具有5年以下(不含5年)造价管理工作经验,得0.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
其他管理人员 | 3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包含如下人员:建筑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建筑装饰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给排水相关专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满足或优于上述人员基本情况的,得3分,每缺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各专业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 | ||
2 | 企业资信情况(6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3.0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2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累计完成30项以上(不含30项)的,得3.0分;(2)累计完成26~30项的,得1.5分;(3)累计完成21~25项的,得0.7分;(4)累计完成11~20项的,得0.3分;(5)累计完成1~10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0分。 |
2 | 企业资信情况(6分) | 工程获奖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1)累计完成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1.2分;(2)累计完成11~15项的,得0.6分;(3)累计完成6~10项的,得0.3分;(4)累计完成1~5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2 | 企业资信情况(6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0.8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1)累计获得60项以上(不含60项)的,得0.8分;(2)累计获得41~60项的,得0.4分;(3)累计获得21~40项的,得0.2分;(4)累计获得1~20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8分。 |
2 | 企业资信情况(6分) | 第三方评价 | 1.0 | 投标人至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1)累计6个年度以上(含6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0分;(2)累计4-5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3)累计2-3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3分;(4)累计1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获得过纳税信用A级称号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合计 | 20 |
①上述人员须需按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前近1个月(2022年8月)有效社保证明(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项不得分。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页信息截图;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的查询结果网页信息截图。所有资料为扫描件并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项目管理机构: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1)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
②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单位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由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①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以及获奖证书上传件。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获奖证书上传件的业绩获奖不予评审。业绩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1)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2)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或结构优质奖等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奖项。获奖项目为投标人“承建”,“参建”项目不作认定,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工程业绩获奖: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安全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专职安全员。②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造价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年限从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核发时间起计;
评委签名:日期:7、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纳税信用A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交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纳税信用A级查询网页信息截图,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6、第三方评价:工程建设类实用新型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cpquery.cnipa.gov.cn/)中的“专利检索查询”-“公众查询”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提供专利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载图并加盖电子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工程研发能力:
附表六算术复核表评委签名:日期:工程名称:经济标评分表附表五经济标评分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PT(元) | |||||||||||||
报价权重 | |||||||||||||
评标参考价PC(元) | |||||||||||||
偏差((PT-PC)/PC)(%) | |||||||||||||
减分(A) | |||||||||||||
得分(I=100-A) | |||||||||||||
得分排名次序 |
算术复核表评委签名:日期: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元算术复核表
编号 | 算术校核项目 | 修正前投标报价A | 修正后投标报价B | 修正率r=|A-B|/A*100% | 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 | 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时,R=0 |
1 | [单位工程1] | |||||
2 | [单位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n | [单位工程n] | |||||
∑ | 投标总报价 | ∑A=A1+A2+…An;∑B=B1+B2+…Bn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另册)最后以合同双方签订的为准。第三章合同条款评委签名:日期:工程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数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 (r=|A-B|/A*100%) |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第一册【技术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格式一:技术标封面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日期: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
其中:人工费(元) | 大写:小写: |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大写:小写: | |
其中: 暂列金额(元) | 大写:小写: |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大写:小写: | |
投标总工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 修 期 限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名 |
()第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业绩表格式五:企业业绩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格式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姓名 | 性别 | 技术职称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社保号 | |||||||||||
从业简历 | |||||||||||
本人完成施工项目概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指标 | 项目地址 | 起止时间 | 本人在工程项目所担任职务 | 完成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及资质等级 | |||||
序号 |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投标函格式六: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对承包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充分考虑场地环境变化及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的前提下,继续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并加以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按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1.根据招标人(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相关招标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我方投标总价并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10.我方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9.随同本投标文件,我方已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另选中标单位。8.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以保障本项目优质、优价、按期、顺利完成。
经详细阅读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踏勘现场,我司已理解招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工程管理的高标准及严格要求,在此,我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致:(招标人)承诺书格式七: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我司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的所有内容,且对合同条款相关疑问已在投标阶段时提出。如果我司的投标被接受,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不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精神的任何书面要求和疑问。五、鉴于本工程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工期的紧迫性,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我司经慎重考虑,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入人员。否则,按合同约定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四、经认真进行市场调查,我司承诺本招标项目材料、设备来源有保证,可按投标承诺及时组织到货,无需代换,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中所要求的条件我司全部能够满足。三、经认真审查,我司认为本招标项目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中不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施工期间如仍需发生施工工艺、重大技术方案的调整,我司承诺在不影响工程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及时主动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其中因我司原因而发生的,我司承诺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二、我司已全面细致熟悉、复核和理解本招标项目招标时的所有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已完全理解本工程的特点和设计意图。经认真审查,我司认为本招标项目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完整,不存在错项、漏项的情况,满足和符合施工要求;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因上述图纸、资料和设计文件不完整而导致的变更,我司承诺在不影响工程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及时主动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其中因我司原因而发生的,我司承诺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一、我司已按投标须知第5条的要求完成了对现场的踏勘工作,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条件。如若中标,我司理解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需负任何的责任。我司承诺不会因施工期间现场条件发生的任何阻碍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并保证不因施工期间现场条件发生的任何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十二、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如出现施工进度、质量、投入不满足需要,严重影响施工现场推进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招标人还有权视现场情况要求我司法定代表人驻场办公,直至招标人同意退场为止,否则我司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十一、如果我司中标,对招标人、监理人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进度而下达的调整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指令、通知,我司承诺无条件地在限期内执行并调整到位。十、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司将被视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我司参与后续工程投标。九、我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经招标监管部门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司同意按广州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我司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完全符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各项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七、我司保证本工程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全满足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完全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和《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穗建筑[2003]106号)等各项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十六、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我司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十五、我公司承诺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十四、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严格按照发包人看样定板的规定执行,且不以任何理由调整中标的材料、设备价格。十三、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用于实际施工过程中,且保证该施工组织设计不低于本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标准,并无条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修改完善。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引起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相关责任完全由我司承担,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企业获奖资料;注:(如有)企业相关资料格式八:企业相关资料日期:年月日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九: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4.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资料。3.企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2.履约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格式一:经济标封面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日期: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第二册(经济投标文件)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经济标)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大写: |
其中:人工费(元) | 小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大写: |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 小写: |
投标总工期 | |
工程质量标准 | |
保 修 期 限 |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四: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附件图纸仅作为本次招标,最终以各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依据。)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本项目设计按现行设计规范执行,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施工需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以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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