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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物产大酒店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梁溪区物产大酒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梁溪区物产大酒店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与解放西路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积约为12260m2,约18.3亩,四至范围:北至人民中路,西至解放西路,南至西大街,东至健康路。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0701、0901)。

二、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pH值介于7.38~8.94之间,83.3%土壤样品均属于无酸化或碱化,16.7%土壤样品属于轻度碱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

地表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表水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特征污染物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及相关标准。

底泥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底泥样品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其其他特征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商业、居住用地(0701、0901)建设使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调查技术流程要求,第二阶段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调查建议

1、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建议业主方按照现有规划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现有规划发生改变,应该对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重新进行评估,以确保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2、地块开发建设前,需对地块内现存的防尘绿网进行收集并妥善处置。

3、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建议地基建设使用耐腐蚀材料;地基开发弃土尽量回填至本地块,如若需要外运,需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土壤质量检测,合格后才可外运;如若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管线残余及泄露情况,建议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4、在下一步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杜绝地块在调查期与接下来再开发利用的监管真空,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5、地块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对地下水含水层扰动时,如基坑开挖、基坑降水等,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并有效处置基坑废水,不得随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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