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合同公告
金额
27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20:26:4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监理 |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 13568588753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栋1单元15楼1504号 | 02862020488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730000.00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04-12 | 2023-04-20 | 2024-12-20 | 2024-12-20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监理 | 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罗俊伟 | 51011311 |
项目描述 |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长久村 。 2.2 项目规模: 项目总规模为20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t/d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25MW的抽凝式汽轮机+30MW发电机组。建设两条120t/d蒸汽干燥生产线。协同处理污泥222t/d(含水率80%),干化后减量为74t/d(含水率40%)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年处理原生生活垃圾36.5×10?t。服务范围:兴文县、江安县、长宁县、南溪区,并服从宜宾市总体调配。 2.3 概算投资额约:74300.00 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20个月+180日历天整改及维修服务期+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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