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长丰轨道交通学校2021年秋学期学生素质拓展训练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ccfn0036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长丰轨道交通学校2021年秋学期学生素质拓展训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FN00369

二、项目名称:合肥长丰轨道交通学校2021年秋学期学生素质拓展训练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隆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西湖国际广场B2004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合肥长丰轨道交通学校2021年秋学期学生素质拓展训练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正,张自达,梁孟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3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长丰轨道交通学校2021年秋学期学生素质拓展训练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长丰轨道交通学校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6668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

联系方式:0551-62723374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627233740551-6272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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