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在长沙简牍博物馆内的安装调式工作
①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有具体要求按其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③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
5.3.1、依据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3.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反馈用户的使用情况与需求信息。
6.1.2、服务中涉及的数据库仅供甲方受众日常运营、科研使用。
6.1.3、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6.1.4、按付款方式所列按期按时付清合同款项。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负责依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服务;
6.2.2、乙方负责所提供服务的升级与维护工作。若遇服务瘫痪情形,乙方应及时予以维修,恢复功能。
6.2.3、乙方长期设置技术支持E-mail接受客户的技术支持请求,E-mail为bowuguan@chaoxing.com,乙方上述E-mail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6.3.3、乙方拥有服务中涉及数据库的所有权。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未违约方的要求下,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其义务外,还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服务费的10%;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
7.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1.1、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方式”采购,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2、保密条款:甲方必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国际公约,并且不得对购买的软件和配套资料进行商业性利用、复制,不得对软件的代码进行跟踪、调试、破解,不得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