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维的乡大保关村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8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22f91af-d214-4ba7-9775-4804224d8882
预算金额8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金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桂至15025170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2
公告正文
维的乡大保关村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维的乡大保关村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a22f91af-d214-4ba7-9775-4804224d8882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22f91af-d214-4ba7-9775-4804224d8882 | ||
建设规模: | (1)新建200亩蔬菜大棚并配套薄膜、温控电动卷膜器、侧滑门等设施,投资约767万元;(2)配套大棚灌溉设施及大棚间过道整平4200平方米,投资约74万元;(3)架设380V输电线路1000m,投资约9万元。a22f91af-d214-4ba7-9775-4804224d888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5-0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0878-6712640 |
备注: | 1.1投标确认,步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网上投标确认时间:2022年5月5日09时00分至2022年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网上投标确认起止时间内任意时间段均可网上投标确认;1.2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投标确认成功后,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上投标确认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1.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永仁县仁诚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胡金鸿 |
办公电话: | 191885699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桂至 |
办公电话: | 15025170086 | 移动电话: | 1502517008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220077001001 |
标段名称: | 维的乡大保关村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5-10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6-02 09:00 |
开标地点: | 永仁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维的乡大保关村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3.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7省外企业要求:若省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0月26日)执行。3.8其他要求:(1)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注: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由招标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必须进行书面响应(承诺)。(3)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投标人必须对此书面响应。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6-02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