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革命烈士陵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金额
245.7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32211140202
预算金额245.77万元
招标公司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桂香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3501232211140202
福建易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嘉业万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巨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革命烈士陵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 【2022】17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45773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5773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8 日至2023 年 3月 1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到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到 17 时00分)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101)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5000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 20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lyx.fu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罗源县 ,
邮编: 350600
电子邮箱: /
电话:18060894686 ,传真: /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 王桂香、张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联系电话: 0591-26808079
招标项目编号:3501232211140202
福建易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嘉业万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巨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革命烈士陵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已由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 【2022】17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45773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5773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8 日至2023 年 3月 1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到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到 17 时00分)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县松山镇岐头新区C-101)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5000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 20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lyx.fu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罗源县 ,
邮编: 350600
电子邮箱: /
电话:18060894686 ,传真: /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 王桂香、张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3楼
联系电话: 0591-2680807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