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夏(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洛龙区龙康片区排水防涝易积水点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2310-410311-04-01-276413)
2.2、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4)003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4-10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4-01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龙康片区,对龙康片区进行防水排涝能力提升改造,主要涉及:长兴街(开元大道-关林路)、定鼎门街(开元大道-通衢路)、展览路(长兴街-定鼎门街)、香山路(广利街-龙门大道)4条路段的排水地下管网雨篦、雨水口及连接管等相关附属设施,牡丹大道(长兴街-龙门大道)、厚载门街(开元大道-关林路)、广利街(牡丹大道-通衢路)3条路段的排水地下管道、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概算总投资额:3775.65万元(其中建安费3764.78万元,设计费10.87万);。
本项目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为10.87万元;工建筑安装工程费采用费率方式报价:控制费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8、工期:90日历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2.9、招标范围: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EPC模式)。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2)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3)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
2.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14、缺陷责任期:2年
2.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应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 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加盖企业电子章为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龙门大道与通衢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1280199
代理机构:华夏(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014700597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住房和城多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1327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