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车间排烟系统采购安装询价公告(2023-JLZLZD-W4008)
金额
2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08
预算金额2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车间排烟系统采购安装询价公告
(2023-JLZLZD-W4008)
一、项目名称:车间排烟系统采购安装
二、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08
三、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一)基本情况:采购安装4套主风机设备为10000方风量,双滤芯净化箱,收纳柜及接口、支架等配套设施,废气从车间顶部排出的排烟系统
(二)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三)项目概算:最高限价23.5万元,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质保期限:2年
(五)询价内容:安装4套主风机设备为10000方风量,双滤芯净化箱,收纳柜及接口、支架等配套设施,废气从车间顶部排出的排烟系统,(如有需要可以现场勘探)报价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产自正规厂家,符合国标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附带损失,由报价商承担。(详细要求、参数见询价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1年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门在“信用中国”(www.reditchina.gov.cn)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以官方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七)报价方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为准,如报价方为销售商可以不提供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询价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北京时间)0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现场递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非外资、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④“信用中国”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公司关联的其他公司情况;
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报价方为销售商可以不提供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等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
2.发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3.发售方式:电子版。
4.询价文件售价: 0元/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75359816、17320177108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796761291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2023-JLZLZD-W4008)
一、项目名称:车间排烟系统采购安装
二、项目编号:2023-JLZLZD-W4008
三、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一)基本情况:采购安装4套主风机设备为10000方风量,双滤芯净化箱,收纳柜及接口、支架等配套设施,废气从车间顶部排出的排烟系统
(二)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三)项目概算:最高限价23.5万元,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质保期限:2年
(五)询价内容:安装4套主风机设备为10000方风量,双滤芯净化箱,收纳柜及接口、支架等配套设施,废气从车间顶部排出的排烟系统,(如有需要可以现场勘探)报价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产自正规厂家,符合国标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附带损失,由报价商承担。(详细要求、参数见询价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1年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门在“信用中国”(www.reditchina.gov.cn)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以官方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七)报价方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为准,如报价方为销售商可以不提供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询价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北京时间)08:3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现场递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非外资、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④“信用中国”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公司关联的其他公司情况;
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报价方为销售商可以不提供经营许可证,但必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等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
2.发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3.发售方式:电子版。
4.询价文件售价: 0元/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价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75359816、17320177108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796761291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