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THHJW2023-208-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运管集团更新与补养机械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ZTHHJW2023-208-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运管集团更新与补养机械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208-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208-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运管集团更新与补养机械设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运管集团更新与补养机械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1:内燃钢轨锯轨机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须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法人身份证扫描彩印件。
2.投标单位为所招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不在铁路系统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产品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认证、CRCC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第三方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该产品3份在国铁集团系统内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以上提供的资质、认证证明、业绩证明均需彩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件2内燃钢轨钻孔机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须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法人身份证扫描彩印件。
2.投标单位为所招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不在铁路系统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产品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体系认证,CRCC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并提供检测报告。
7.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该产品3份在国铁集团系统内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以上提供的资质、认证证明、业绩证明均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包件3内燃冲击捣固镐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须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法人身份证扫描彩印件。投标单位为所招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售后服务体系认证。
4.投标单位产品通过国家铁路CRCC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具有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该产品3份在国铁集团系统内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以上提供的资质、认证证明、业绩证明均需彩印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件4多功能内燃混凝土枕拔锚机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须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法人身份证扫描彩印件。
2.投标单位为所招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不在铁路系统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第三方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该产品3份在国铁集团系统内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包件5手持式内燃螺栓扳手
1.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须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法人身份证扫描彩打件。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为所招物资的专业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必须带有扭矩显示功能:遵照国铁集团工电部工电工调(2019)第15号文件要求执行。(扭矩显示功能须在检验报告中有明确体现)
5.投标单位产品必须通过售后服务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该产品3份在国铁集团系统内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以上提供的资质、认证证明、业绩证明均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6月30日 16:54至2023年7月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苗友详
电 话: 156610966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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