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混凝土、砂浆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混凝土、砂浆询价文件
因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现就大沽夹河堤顶路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砂浆材料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询价文件发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接受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月6日10:00时。请各报价单位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在我项目于铁建云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内进行报价(超过此时间送达我项目将不再受理),网址为: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2、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新城堤顶路与大沽河加固项目
3、联系人:吴幸幸 徐晓腾
4、电话:15066871023 15376738645
5、 邮箱:93654829@QQ.com
二、询价内容
1、材料名称及规格:C20混凝土800m³,C25混凝土200m³,C30混凝土1600m³,M7.5砌筑砂浆600吨,此数量为施工现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技术要求:报价单位报价物资原材料质量必须完全符合检测要求,符合施工现场图纸设计、当地安全文明防护要求,我方实验检测要求及当地备案要求,(报价成交方需要先送原材料至我方工地进行检验,经我方相关人员检验或符合条件合格后方可批量进场)。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询价方物资部指定卸车位置)。
交货时间:供方单位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询价人指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因我项目部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如因报价成交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我方有权废止合同。)
交货要求:报价成交方不得已我方要货数量不够一车拒绝发货。
四、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2、报价文件不得更改。
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于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应按铁建云采平台规定要求填写报价表,材料单价为包含税费及运输费用在内的含税落地价。
五、结算付款
1、单价为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综合单价,货币为人民币。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在供货当月20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核算手续,同时提供正规、真实发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3、货款支付:以银行转帐、承兑汇票、伙伴融、铁建银信或浙商银行区块链等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视项目资金情况而定(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资料齐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材料款。如果业主支付款项不及时,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会视情况相应顺延(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要求乙方具备一定的资金无息垫付能力。
六、评审
采用单价比较评审法,通过报价单位的报价等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询价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组织(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此次采购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调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
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3月2日
因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现就大沽夹河堤顶路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砂浆材料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询价文件发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接受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月6日10:00时。请各报价单位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在我项目于铁建云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内进行报价(超过此时间送达我项目将不再受理),网址为: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人信息
1、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2、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新城堤顶路与大沽河加固项目
3、联系人:吴幸幸 徐晓腾
4、电话:15066871023 15376738645
5、 邮箱:93654829@QQ.com
二、询价内容
1、材料名称及规格:C20混凝土800m³,C25混凝土200m³,C30混凝土1600m³,M7.5砌筑砂浆600吨,此数量为施工现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技术要求:报价单位报价物资原材料质量必须完全符合检测要求,符合施工现场图纸设计、当地安全文明防护要求,我方实验检测要求及当地备案要求,(报价成交方需要先送原材料至我方工地进行检验,经我方相关人员检验或符合条件合格后方可批量进场)。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询价方物资部指定卸车位置)。
交货时间:供方单位接到询价人计划(书面、邮件、电话)后,按询价人指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因我项目部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如因报价成交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我方有权废止合同。)
交货要求:报价成交方不得已我方要货数量不够一车拒绝发货。
四、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2、报价文件不得更改。
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于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报价人应按铁建云采平台规定要求填写报价表,材料单价为包含税费及运输费用在内的含税落地价。
五、结算付款
1、单价为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综合单价,货币为人民币。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在供货当月20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核算手续,同时提供正规、真实发票(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3、货款支付:以银行转帐、承兑汇票、伙伴融、铁建银信或浙商银行区块链等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视项目资金情况而定(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资料齐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材料款。如果业主支付款项不及时,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会视情况相应顺延(所欠款项支付均不计利息)。要求乙方具备一定的资金无息垫付能力。
六、评审
采用单价比较评审法,通过报价单位的报价等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询价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1、组织(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此次采购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3、调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分公司
大沽夹河堤顶路加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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