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医用电梯疫情防控救治门诊楼消防电梯自动扶梯VVVF变频调速控制门机曳引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轿门分别控制层厅门小门套轿厢内地板吊顶操纵盘钢丝绳扁平随行电缆通话系统五方对讲轿厢不锈钢发光按钮运行方向与楼层滚动显示水平梯级扶手带入口盒安全保护栏杆板裙板安全装置内外盖板梳齿板安全装置楼层盖板全集选控制运行司机服务到站自动开门开锁区域外不能开门远程监控接口准备五方通讯开梯自动开门无服务自动灭灯锁梯服务轿厢照明风扇开关控制警铃报警自动泊梯紧急救援装置故障自诊断井道位置自学习控制柜检修操作功能轿顶检修操作满载指示超载报警保护超速电气机械保护电机过热保护电源缺相故障检测无呼叫自动返回基站停电应急照明门安全保护门连锁安全保护光幕保护防捣乱保护反向指令自动消除误指令人工消除信号指示消防迫降功能消防服务视频监控摄像机弱电监控摄像头扶手带断带保护梯级塌陷保护驱动链保护装置主驱动链断裂保护非操纵逆转保护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工作制动器触点紧急停止按钮手动盘车装置检修控制检修插座主电路开关接地保护错相保护梯级与围裙板之间的防夹装置控制柜提升装置主机方向运行指示维修间内停止开关残疾人操纵箱不锈钢扶手半身镜子盲文按钮语音报站变频门机限速器安全钳控制系统变频器旋转编码器接触器端站开关光电开关层门装置称重装置缓冲器梯级导轨井道件对重块安全门光幕减速器梯级滚轮驱动链条机架中间支撑取消支撑护栏板楼层板
金额
298.3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811-00199
预算金额298.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08 至 2023-11-21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11-00199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83,347.79
最高限价(元):2,983,347.79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A级证书; 投标人是代理商参与的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含)以上证书及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7-386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5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  话: 0417-297250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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