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34xz1qj016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克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181998449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34-234XZ1QJ0169
一. 招标条件
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已由博乐市发改委以博市发改备〔2022〕97号批准建建设,项目业主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预算
1)项目名称: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
2)建设地点: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浑德伦切亥尔石灰岩矿
3)工程概况:
矿区面积:4.9173km2,共有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共由3个开采区组成 ,开采深度为矿区范围内+467.67至+300m标高;生产规模为360万t/年(露天开采)。
4)招标范围: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由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全套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包括矿山现状治理、基建、采掘、矿石加工、废石外排、场地填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具体按招标人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
5)承包方式:包综合单价。
6)工期要求:36个月,以具体施工合同为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包方书面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双方如都有意愿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近三年具有两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矿山采剥及加工)。
10)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①公安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②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括:矿山采掘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矿山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11 :00时(北京时间)
5.5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标一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志、李云飞
电话:18199844981、13999224290
传真:0991-4524058
电子信箱:2023882878@qq.com
招标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克宝
电话:13609903773
项目编号:0634-234XZ1QJ0169
一. 招标条件
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已由博乐市发改委以博市发改备〔2022〕97号批准建建设,项目业主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预算
1)项目名称: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
2)建设地点:新疆博乐市达勒特镇浑德伦切亥尔石灰岩矿
3)工程概况:
矿区面积:4.9173km2,共有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共由3个开采区组成 ,开采深度为矿区范围内+467.67至+300m标高;生产规模为360万t/年(露天开采)。
4)招标范围: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吨石灰岩矿项目采矿及矿石加工工程由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全套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包括矿山现状治理、基建、采掘、矿石加工、废石外排、场地填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具体按招标人实际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准;
5)承包方式:包综合单价。
6)工期要求:36个月,以具体施工合同为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包方书面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双方如都有意愿继续合作,可以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近三年具有两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矿山采剥及加工)。
10)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①公安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②住建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括:矿山采掘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矿山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2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11 :00时(北京时间)
5.5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标一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志、李云飞
电话:18199844981、13999224290
传真:0991-4524058
电子信箱:2023882878@qq.com
招标人: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克宝
电话:1360990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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