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矿石破碎生产线设备及配矿厂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ZSH0710SB22LH-0027
2.2项目名称: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矿石破碎生产线设备及配矿厂采购
2.3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矿石破碎生产线设备及配矿厂采购。
(2)项目地点: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最高限价:550万元
2.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确保正常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电子公章)。
3.4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矿山破碎生产线设备销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qc.dongfengtc.com)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888-6769)
4.2 投标人在2022年5月31日23时30分至2022年6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网址:https://qc.dongfengtc.com/qc/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任一方式进行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6月2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风交易中心(企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康尧治河宏磷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5271051299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余经理
电 话:1372013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