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60号呼和浩特市华宇昕天商务酒店大楼第十层整层(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45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5日10时至2022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4/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60号呼和浩特市华宇昕天商务酒店大楼第十层整层,建筑面积1414.21平方米,商业。评估价:14538079元,起拍价:14538079元,保证金:145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电话咨询看房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乌兰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670901269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4-832432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4-832432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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