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K3+432.5-K6+320段)施工监理澄清、修改通知(01)号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第(01)号澄清、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城逐线前洋至黄坛段公路工程(K3+432.5-K6+320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文件所作出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79页:
“6.2 监理周期延误
计算增加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附加监理服务费:
其中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包括施工准备期延长),延长部分不予增加费用。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包括施工准备期延长),延长部分的其他费用、管理费用计算:3 个月(含)内的不予计算;超过3个月以上部分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现修改为:
“6.2 监理周期延误
计算增加监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附加监理服务费:
其中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准备期延长,延长部分不予增加费用。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延长的(不包括施工准备期延长),3 个月(含)内的不予计算;超过3个月的,3个月以外部分附加监理服务费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招 标 人:宁海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