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十一月服务集中采购(第二批次)项目已由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及权属单位项目需要,拟通过竞谈方式集中采购一批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包含4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东青改扩建等项目环保验收检测服务 |
东青改扩建、济南东绕城小许家至机场段、济南东绕城小许家至港沟段、日照港岚山疏港高速4个项目,根据检测方案开展噪声、废气、废水检测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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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淄至临沂高速环保验收检测服务项目 |
根据检测方案开展临临高速环保验收监测服务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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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淄至临沂高速环保验收生态调查服务 |
根据环保验收规范开展临临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影响调查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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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
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项目沿线废水、废气、噪声环境监测,并出具符合项目要求的CMA检测报告。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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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注册并合格的单位。未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通过审查并列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入库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册网址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stfzSupplierInfo?oId=241770937672929280 注册联系人:包件1-4 :李老师,电话:15053173983。
包件1-2、4供应商或其合作单位须具有生态环境(CMA)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必须是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或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3.1.2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天)5个工作日内】。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业绩要求:
包件1-2、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环境监测业绩,包件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过一项环保咨询或生态调查服务业绩。
合同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尤其是数量一定要显示、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否则不予认定)、发包人开具的验收证明或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为准,仅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无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达不到资格要求的不通过资格评审。
3.1.4人员要求:
包件1-3项目负责人具有分析、测试、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30日9 时00分至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hengtaicaigou@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张老师 电话18615228854)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竞谈文件售价100元/包件;竞谈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竞谈文件的费用如需结算凭证可向我方索取收据,我方不提供发票。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必须由报价人的公司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报价人公司账户的汇款,转账时请注明:竞选单位名称(简写)十一月服务集采(第二批次)包件X采购文件费(如受字数限制可简写,但必须表述清楚关键信息)。
4.5报价单位需缴纳报价保证金:包件1-2:2000元/包件;包件3:1000;包件4:4000元。报价保证金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17 时00分。
购买文件费用及报价保证金汇款账号:
包件1-3: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账 号:8179 7300 1421 0051 78
包件4:
帐户名称: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817973001421005556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竞谈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保函的形式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7:00。(请报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汇出时间,因任何原因导致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采取电汇方式缴纳的单位请于截止时间之前用报价企业账户将报价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上账户,汇款注明竞选单位名称(简写)十一月服务集采(第二批次)包件X报价保证金。
采取保函方式缴纳的单位请将保函扫描件于2024年12月4日17:00前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shengtaicaigou@163.com)并电话通知,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密封递交。
保函基本要素:1、受益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包件1-3)、山东高速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包件4)。2、保函内容:十一月服务集采(第二批次)包件X报价保证金保函,3、见索即付、4、保函保证期:自投保之日起顺延40天。)具体要求报名后见服务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
4.5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采购人一律不认可其报价资格。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竞谈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13层(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8615228854。
邮寄后请将邮寄单拍照发送至收件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视频谈判(报价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通知会议ID),请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4年12月5日10:00准时上线进入等候会议室 (进入等侯会议室前竞选人须修改名称,名称格式为 包件+竞选人单位名称+姓名,未修改名称的将会被移出等候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参加视频会,并全程开启摄像头,采购人开启现场核验身份信息。未准时参加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61522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