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0.4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17-02-1098
预算金额30.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委托,就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招标编号:GN2017-02-109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0703 14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3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

2、招标编号:GN2017-02-1098

3、主要工程内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油罐车底部取样器采购,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入围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青县计量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304700元

第二入围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青县燕河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预计中标金额:304700元

公示期:201774日 至 201777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

电话:0551-656811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 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