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服务及基站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PDI-TT-2024-0011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牵头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本项目由4家采购单位进行联合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单位共同筹措组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牢牢把握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坚持引领示范与整体推进并举,适度超前与节约利用兼顾,建设升级与应用需求衔接,既有设施扩容和新兴技术部署并重,进一步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速率,提升网络质量,积极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三家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省道、国道边防道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专题工作部署会》要求,拟定尽快搭建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自治区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
1.2 标包划分及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金额合计 |
采购金额合计 |
标包1 |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服务 |
200 |
212 |
标包2 |
基站管理系统服务 |
185 |
196.10 |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即限中不限投。
1.2.2 招标内容
标包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服务:根据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甲方省公司以及各地市公司提供平台账号并维护账号的可用性。乙方提供的平台应能支撑共建共享工单流程管理、共建共享考核功能、统计功能、数据导入导出功能等。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提供给甲方的平台提供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因平台自身漏洞导致功能实现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和紧急报障服务。乙方接到甲方报障后,应及时对甲方故障进行维修。在平台部署后,乙方应选派专业人员对甲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功能使用培训,并提供日常的服务支持。
标包2:基站管理系统服务:根据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甲方省公司以及各地市公司业务需求,结合基础信令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提供实时的基站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支撑共建共享项目推进以及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保障;协助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精准核验共建共享项目进展、优化共建共享资源、确保通信网络的持续稳定;基站管理系统应集合监管、优化、稳健性、应急响应等关键要素,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网络的务实提升。
1.3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额385万元,含税总额408.1万元;其中税率6%。
1.4 交付时间:是指项目关键节点完成计划或上线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同类项目业绩。
注:(1)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2)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3)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
(4)发票不等同于结算单。
(5)同类业绩:包1同类项目业绩指:数据中台/大数据/共建共享/大数据平台类等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案例业绩其中任意一类;
包2同类项目业绩指:数据中台/大数据/基站管理/大数据平台类等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相关案例业绩其中任意一类;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15)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8:30至2024年1月17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西蒙奈伦广场期1号楼】。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牵头单位)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西蒙奈伦广场期1号楼
联 系 人:王工
招标人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人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人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805
联 系 人:张晓颖、程莉、孙阳、徐玲、熊寿明、秦敏、岳利强
电 话:15947701018、18647138730、13514713669、15947701018
电子邮件:gdyzb_nmtt05@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000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