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新增专项债券政策咨询及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第三方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第三方机构-A、第三方机构-B、第三方机构-C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晔0429-31122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经理18742260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新增专项债券政策咨询及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第三方机构选聘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2024-CS008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新增专项债券政策咨询及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第三方机构选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第三方机构-A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要求由金融机构牵头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第三方机构小组,提供我市新增债券政策咨询、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等相关服务,并负责出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两案一书”及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报告。服务对象: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同时负责汇总收集葫芦岛市各地区全部材料,承担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提供政策指导,开展面向全市的新增专项债券相关业务培训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第三方机构-B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要求由金融机构牵头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第三方机构小组,提供我市新增债券政策咨询、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等相关服务,并负责出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两案一书”及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报告。服务对象:葫芦岛市本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龙港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第三方机构-C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要求由金融机构牵头协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第三方机构小组,提供我市新增债券政策咨询、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等相关服务,并负责出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两案一书”及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报告。服务对象:连山区、南票区、杨家杖子开发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有能力且自愿遵守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披露有关要求,并能够履行项目包装及披露过程中所承担的义务;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金融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②具备专项债券项目包装或项目披露文件编制经验。

2)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18日至2024年12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财政局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

联系方式:王晔(0429-311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朝辉里13号楼

联系方式:韩经理(18742260683)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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