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山市乐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市陆家区域范围内公共停车资源收费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gz2022-ng-01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队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廷象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31
公告正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乐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市陆家区域范围内公共停车资源收费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服务商投标。

1、项目编号:SZGZ2022-NG-015号

2、项目名称:昆山市陆家区域范围内公共停车资源收费管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3.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停车管理项目运营经验,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5.3交款方式:购买标书时交纳。

5.4报名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5楼光大广场501室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6.2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5月31日13:00(北京时间)

6.3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6.4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光大广场4楼会议室

6.5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光大广场4楼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8.2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子转账等形式开标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不接受现金。

9、联系事项:

9.1采购人:昆山市乐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队 联系电话:0512-57602736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胡廷象、沈佳 联系电话:0512-57176037

9.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联系电话:0512-57602736)

10、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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