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斋堂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3195-xm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博轩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莉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7
公告正文

斋堂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21日 10: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斋堂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0: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预算金额¥304.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00335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981691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00335

项目概况

斋堂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3195-XM001

项目名称:斋堂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街区主导功能及总体规模、三大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规模与布局、城市设计与特色空间形态引导等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2-22至2023-02-28,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1.报名需检查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

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3-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3-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        

联系方式:杨博轩,010-698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信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石龙高科大厦1号楼1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樊莉莉 于永博,010-6980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莉莉 于永博

电 话:  010-698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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