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无人艇岸端显控软件升级
(三)采购内容:
无人艇岸基显控软件是无人艇系统中的极其关键的部分,岸基指挥员可方便的通过无人艇岸基显控软件实时监控无人艇状态并依此制定作战计划和相关决策。从发展的角度考虑,为匹配我所无人艇不断提升的自主能力,满足各型无人艇后期更加复杂且个性化的岸端显控需求,需对岸端软件进行架构重构和功能升级,未来可根据型号需要作为显控类软件应用于中型、大型无人艇。
包含的内容有:
(1)无人艇岸端显控软件总体架构研究;
(2)面向任务的无人艇显控功能设计及优化研究;
(3)无人艇综合态势融合显示研究;
(4)无人艇岸基显控软件数据库设计及可视化分析研究;
(5)无人艇人机交互界面(USV-HMI)方案设计及优化研究。2022年12月前需完成项目初版,后续不断优化,并参与后续的海上试验,2024年4月完成全部研究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5.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11.按本项目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取谈判文件。
三、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至时间前完成网上对接,并于2022年11月21日(含)前以电话形式与采购方联系报名,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进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5.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的的书面声明。
10.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系人:朱工
电话: 027-65233142;1327793358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