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院内询价比选采购公告(医用臭氧治疗仪等)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医用臭氧治疗仪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 7月30日- 8月5日工作日内于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获取询价比选采购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准时提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开启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SB06
项目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
一)、采购需求
二)、采购要求
1、购置设备保证原厂产品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满足临床科室使用。
2、所供设备至少提供三年质保(必须是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承诺书,盖原厂红章),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自然损坏或难以鉴定的人为损坏);所投器械至少提供三个月以上质保;维修项目为安装调试完成后一年质保。
3、设备质保期结束后,须承诺相应的维修维保及配件费用(拟在询价响应文件内)。
4、如设备须专机专用耗材务必予以说明并明确报价拟在响应文件内。
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日历日)内。
6、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价,多家参与者按相关法律要求取其中一家。必须提供本产品销售合同两份(拟在询价响应文件内且需提供可查询的联系人及电话,如经查询虚假应标,后果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设备生产或经营的合法企业(三证合一),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国产设备无需厂家授权。
4)、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7月30日至 2024年 8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暂定8月8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3、询价比选文件报名后到采购办下载电子版资料。
4、必要时需报价供应商提供5分钟产品介绍,口头或PPT模式。
5、供应商(投标人)收到开标时间通知前1-2天如放弃投标,应电话通知采购办,否则采购方将视情况给予6个月-1年不接受其他项目报名的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联系方式:0563-28296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许老师
电 话:0563-2026041
附件:宣城市中心医院承诺书.docx
医用臭氧治疗仪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 7月30日- 8月5日工作日内于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获取询价比选采购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准时提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开启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SB06
项目名称:医用臭氧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
一)、采购需求
项目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控制价(元) | 使用科室 | 备注 |
第一包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台 | 270000 | 麻醉科 | 质保≧3年 |
第二包 |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及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1台 | 85000 | 麻醉科 | 质保≧3年 |
二)、采购要求
1、购置设备保证原厂产品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满足临床科室使用。
2、所供设备至少提供三年质保(必须是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承诺书,盖原厂红章),质保期内,设备故障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自然损坏或难以鉴定的人为损坏);所投器械至少提供三个月以上质保;维修项目为安装调试完成后一年质保。
3、设备质保期结束后,须承诺相应的维修维保及配件费用(拟在询价响应文件内)。
4、如设备须专机专用耗材务必予以说明并明确报价拟在响应文件内。
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30天(日历日)内。
6、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报价,多家参与者按相关法律要求取其中一家。必须提供本产品销售合同两份(拟在询价响应文件内且需提供可查询的联系人及电话,如经查询虚假应标,后果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设备生产或经营的合法企业(三证合一),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国产设备无需厂家授权。
4)、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7月30日至 2024年 8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暂定8月8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3、询价比选文件报名后到采购办下载电子版资料。
4、必要时需报价供应商提供5分钟产品介绍,口头或PPT模式。
5、供应商(投标人)收到开标时间通知前1-2天如放弃投标,应电话通知采购办,否则采购方将视情况给予6个月-1年不接受其他项目报名的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联系方式:0563-28296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许老师
电 话:0563-2026041
附件:宣城市中心医院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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