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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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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宗仁卿纪念医院马路整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宗仁卿纪念医院马路整修工程
合同编号:CP-18-03-04
合同名称:马路整修工程
甲方: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 2018年 4 月 1 日


投标邀请函
文件号:报价需知附件(01)
日期: 20180401 文件编号: 20180401
致: 各厂商
关于: 宗仁卿纪念医院马路整修工程
宗仁卿纪念医院采购室,诚邀贵司参加宗仁卿纪念医院马路整修工程 项目的投标,该项目含 路基整修、路面硬化、连锁砖铺贴及水沟清理标书要求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工作范围和/或供货范围均应在技术和商务标中提及,但报价价格仅在商务标中显示,在领取招标档时投标者应签署本投标邀请函,以表明投标者愿意投标并保密。
乙方在准备投标书时,请务必完全遵照下列要求分别装在标封里,招标下列文件:连同投标厂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实绩证明复印件放入。
(A)技术标封内.
1. 投标邀请函---------------------------------------------------------------(01)
2. 投标报价须知------------------------------------------------------------(02)
3. 马路整修工程项目报价说明-----------------------------------------(03)
4. 具备工程资质文件-------------------------------------------------------(04)
招标下列文件:
(B)商务标单封内
1. 工程标单、图纸及工程规范(含汇总及封面) ------------------(05)
2. 合同条款------------------------------------------------------------------(06)
所有投标书必须于 2018 年 04 月 16 日 17:00 之前送(寄)达: 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财务部 张燕 收,分机81057 ,标书将此之后开启。
任何疑问请在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7:00 前以E-MAIL方式: xu.li@jcmh.org.cn ,统一于 2018 年 04 月 11 日答复.准备标书过程中发生任何费用及开支由你方承担,你方将获知是否中标,甲方保留取消或所有投标书的权力。
另外,甲方可以将本工程的任何部份或标段授于任何一个或多个投标人,甲方保留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给本次乙方的权利,譬如:设备,线材,管材...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同实际授予遵照双方同意的正式档执行。
受邀公司代表(签名盖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昆山前进东路999号
时间: /
2 投标保证金 RMB 壹万伍仟元整
3 投标保证金
缴纳帐户
投标保证金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銀行繳納,戶名[ 农行昆山开发区支行],帳號[10532501040006870]之帳戶內,並加註所投標工程名稱之投标保证金。並應將繳納收據正本。
4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后两周内退还。
5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8-04-16
7 发出中标通知书 开标后 10 日内
8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天内

工程报价须知
文件号: 投标需知附件(02)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宗仁卿纪念医院马路整修工程
2. 工程地点:昆山前进东路999号
3. 工程项目: 马路整修工程
4. 施工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大包干责任施工的形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标单、施工规范。
5. 工程承包范围:
整改工程:(依现场位置)
1) 北侧路面维修总面积约1800m2左右,范围从西侧汽车进口到东侧汽车出口,宽度为两路牙石之间,工程完工后需要恢复的必须原样恢复; 连锁砖及排水沟需做保护性拆除,能利用的利用到本工程中,不能利用的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场所做环保处理。
2)乙方负责所承接本工程装修用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报价包含全部费用,后续不可追加费用。甲方不再出任何费用,但可以配合相关手续的作业。
6. 以上工程为整修工程项目。甲方保有现场解释权。
7. 本工程发包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投标资格:具下列资格厂商均可参加
1.具有国家认可的土建工程资质的厂商,能清楚国家对路面建筑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长期配合厂商、六和长期配合厂商或有相关资质的厂商。
三、报价说明:
1.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乙方和工程总价大包干的形式。报价单位应依据本说明书的规定和报价单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在投标后,对漏项或错算的单价或总价由投标单位自负,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正其价格。如有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以根据设计变更进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2. 报价单位对本工程进行闭口总价报价,除非工作范围或技术要求改变,否则价格不予调整。
3. 报价以甲方设计的图纸为依据,如有部分图纸不全,请参照土建工程中惯例应有之配套工程,报价单位应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及施工的困难程度作出预估,并说明内容计在报价单里面,乙方今后不得以图纸为理由提出追加工程费用。
4. 报价品牌依工程投标单注明之品牌或材料表为报价之基准,若图说与投标单之品牌、规格、项目……等有出入时,一切以图说之品牌或材料表为报价基准。
5. 报价时应依甲方指定之品牌(材料),择一进行报价,并注明报价之品牌(材料),若甲方未指定时,投标单位亦须注明。
6. 料价差已计入投标报价单,投标后一次包干,施工期间不再作材料价差调整。
7. 现场施工的临时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材料由乙方负责;劳保基金或必要保险由乙方负责,分摊计入报价单内,承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列费用。
8. 报价单的报价说明
1) 依甲方提供统一的报价单格式,请报价单位认真填写,未明列工程项目请按报价单的格式补充在每一分项工程的后面作详细说明.若估价时未提出,工程结算时甲方不予追加,乙方自行吸收该工程项目之费用。
2) 报价单位在取得工程图纸或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分析,并至施工现场确认现场实际情况,社会环境情况及施工难度,在报价时一并考虑,否则事后不会追加任何费用。
3) 报价时工程主要材料配件之品牌、规格应按照要求,依甲方指定品牌汇总表之规定择一报价, 若甲方未指定品牌之材料,且经甲方确认的品牌,其它未明确要求的材料在报价单的备注栏内注明品牌规格。
4) 配合施工:如与本合同工程有关之水、电相关工作(如预埋件、线沟及预留孔…等),乙方有协调配合之义务,为使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则由本工程之乙方负责,但乙方应事先提出需求(规格,时程...等),由甲方协调,因工作不能及时协调配合,致生错误、延误工期或意外事故,其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不得以此作为追加或延误工期之理由。如有甲方人员(或病人、病人家属)因此受损者,应于事故发生后尽速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邀集双方协调解决。其经协调仍无法达成协议者,由相关厂商依民事程序解决。
5) 报价单位除密封投标书等数据外,并应提供所有投标数据作成U盘给甲方。
6) 其它说明请依据其它规范说明书。
9. 乙方应负责自得标后一切相关作业。甲方除行政程序配合与有关的文档用印外,其余均属得标厂商责任,甲方不再支付任何的费用。
10.本工程为包干价工程,所列各项目及数量报价厂商应至现场仔细核对, 凡图样及规 范书未及备载之工作,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者,乙方应予照办,不得借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数量或费用。
四、工期要求
1. 马路整修工程工期为签订合同日起60天自然日(法定除外);如归责于甲方之因,则合理顺延工期,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承制合约价之千分之三。
2. 如因工艺设备配备更改(或不确定)、工程变更设计、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停气、市政道路封堵或乙方之外的其它(或分包商)原因,造成之停工或工期进度迟滞,乙方得依实际状况与甲方协商延展工期。
五、工期罚责及违约责任
1. 乙方每迟延竣工一日,应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 乙方擅自停工的,每停工一天, 应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
3. 乙方延期开工的,每延期开工一天, 应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4. 乙方非经过甲方之同意不可擅自变更,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的, 应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违约金;
5.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转包、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分包单位再分包,以及其它违法转包或分包情形的,应支付甲方合同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6. 乙方迟延履行主要工程作业(或事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开工后工程进行迟缓,作业无常或工人料具设备不足,甲方认为不能依限完工或当月工程进度而甲方通知后五天内仍未改善,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7. 上述违约金甲方自行从应给付乙方之工程款中扣抵,如有不足,于履约保证金内自行扣除。履约金不足时,应由乙方补足之,乙方不得异议。
8. 甲方发包给乙方属包工包料之案件,乙方不得用到甲方厂内任何资源(水、电、道路、空气除外),除双方另有明文协商外,若有用到经调查情况属实,甲方有权扣除本案总价的10%,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乙方不得有异议。
9. 上述违约金甲方自行从应给付乙方之工程款中扣抵,如有不足,于履约保证金内自行扣除。履约金不足时,应由乙方补足之,乙方不得异议。上述违约金可以并罚。
10. 未约定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双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将视为违约,双方均有权向违约的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当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交昆山市仲裁委员会申告裁决。
六、主要技术规程
1. 乙方必须以甲方规范、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补充文件、工程授权委托书、技术协议等内容为本工程适用标准。
2. 所有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如不符合工程规范的要求,应拆除返工达标,否则甲方有权利不支付工程款。
3.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过检查,并达到材料规范要求,同时提出原制造厂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经甲方及现场监工认可,方可使用。
4. 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按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
5. 注意保护供水管路、供电管路,路灯,共用单车等现有的设施,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足而导致事故发生,损失及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6. 凡本期工程项目图说有绘制而订约标单未提列,或订约规范有提列而图说未绘制之工
程项目或工程惯例应施作之工程项目均包含于施工范围内,承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追列费用。
7. 乙方签订合同后,不得因工资或材料价格涨跌而提出追加减。
8. 包括本期工程项目所含全部图说及规范、订约所示之全部工程,举凡一切人工、材料、折旧、工程管理、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水电、施工机械设备、运材吊车设备、税捐、管理杂运费等均包含在内。
七、双方约定
1. 乙方必须具备土建工程(国家认可)的资质。
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经甲方同意分包非乙方的专业项目,款项可由甲方直接支付,金额由合同总价中扣除,发票由收款单位开立给甲方。
4. 乙方按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6.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乙方供货商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 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需试用一个月后验收。
(2).甲方于验收中发现乙方使用不良材料或所用材料与设计不符时,乙方必须于5日内修改完成,否则不予验收并计逾期天数(经甲方确认后使用的材料除外) 。
(3).乙方必须按验收规范提供给甲方验收数据,一式三份。
(4).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甲方授权人员书面签证认可。
8. 设备移交标准为:(1)完成报价书工程范围,甲方验收通过。
(2)完成乙方范围周边环境的整理恢复。
9. 合同生效后乙方已在订制设备设施过程中,设计图纸审批取得时、如因甲方的方案必须变更,双方同意甲方仅对变更的设备设施进行补差价。
10. 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八、付款办法:
1.工程款: 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0%;
2.保固款:合同价款的 10% ,自甲方完成验收次日起保固壹年满支付。
九、取标原则
1. 甲方根据报价单位的报价以及施工组织计划,考察报价单位的业绩、信誉、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施工经验等因素,采用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2.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而无须向未中标的报价单位作任何解释,如有异议可不参与投标工作。
3. 坚决杜绝低价抢标,事后追加的模式,从而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保证的现象,故请报价单位报价时全面考虑。
4. 依据本工程工期要求,请报价单位综合考虑本身的实力(如请报价单机械的配置情况,请报价单人员多班交叉作业等情况)及气候影响等因素,报价时一并提出工程进度表,中标后不得以赶工期及气候影响为由向甲方要求追加工程费用。若甲方所提供标单内容与图面有缺项,则乙方有完善报价之义务,不得以此作为追加之理由。
十、工程保固: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保固书给甲方﹑出具品质保修书给甲方。品质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限内损坏时12小时内乙方应到院进行保修。
2. 马路设施等自验收合格日起保固3年,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乙方不良所造成之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3. 装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品质问题的,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品质问题之发生若是因乙方采用非甲方指定的品牌及非因甲方使用不当所引起的﹐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保固期自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次日起算。
十一、主要材料指定品牌

名称 厂牌 规格 备注
连锁砖 同原有连锁砖
混凝土 C25 商品混凝土
路牙石 同原有路牙石
三合土 碎砖石三合土
螺纹钢筋 沙钢 ¢10 螺纹钢筋网
干粉层沙灰 混合比为1:3
过路管 华亚 Φ75 UPVC

※ 本工程所有应用之材料及设备,除图示另有注明者外,均须合乎材料表及规范书之规格,并为合格之新品;如与规范规范有冲突者,乙方议标前需书面提报甲方认可替代品规格。
十三、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投标书一式二份,标书的内容
(1) 投标书的内容
(1.1) 综合说明: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简要说明近两年承担的工程项目,得奖项目,受通报批评项目
(1.2) 报价汇总书,主要包括本工程投标报价汇总,总工期,质量等级承诺
(1.3) 估价单清单:主要包括各单体之各种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合计,备注等之分类详列报价资料
(1.4) 施工组织设计及保证进度,质量,安全的措施
(1.5) 乙方的组织机构,包括工地负责人和质量员,安全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及快速联络电话等需在本工程中体现
(1.6) 除以上各项外,必须有如下的文件:A.投标函,B.工程投标须知,C.合同条款,D.项目报价范围特别补充说明,E.工程报价标单,.F图纸及图纸目录,以上请详细阅读后如实填写.用印后连同投标厂商的营业执照,实绩证明复印件放入标封内缴回,才视为合格投标书,否则视为废标
(2) 投标书须盖有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需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月日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至招标单位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废标
(3.1)标函未密封或未盖骑缝章
(3.2)无单位印鉴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的签字
(3.3)标书逾期送达
(3.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3.5)未按报价说明的要求整理报价汇总书及估价单清单的填写
(4)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 投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将图纸及标单确认函签名回传,招标结束归还全部招标图纸,资料,否则发估方有权处以5000元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十四、招标安排
1.本案工程投标单以E-MAIL之方式交参与报价之厂商, 投标单位请于 :2018 年 04 月 日 16 前完成报价,标单作成U盘和标单一起书面密封盖印:送达 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财务室 张燕 收,分机81057,标书将此之后开启,逾期者不受理投标。
报价单位: 日期:
法定代表人:
注意:必须详读此档,并注意以上内容:
(1)”严格按照标准”以表明满足招标邀请函的全部要求
(2)”工程报价投标须知书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份
工程报价投标须知书结束。
注意:报价单位完成报价,标单作成U盘和书面标单、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表一起密封。
报价资料须于 2018 年 04 月 16 日 17:00 前
送达: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收,逾时者均视为废标.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999号
报 价 单 位: (公章)
负 责 人:
日 期:
(报价厂商盖章及签字)
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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