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裕安区单王乡现有林改培珍稀树种)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03001001541
预算金额238.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9498433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裕安区单王乡现有林改培珍稀树种)

2022年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裕安区单王乡现有林改培珍稀树种)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22年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裕安区单王乡现有林改培珍稀树种)

项目编号

E341503001001541

标段名称

2022年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裕安区单王乡现有林改培珍稀树种)

标段编号

E341503001001541

最高限价

大写:贰佰叁拾捌万柒仟柒佰壹拾元壹角整(¥:2387710.10元)

招标人

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安徽中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锦成国际2号楼3102

联系方式:18949843386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69时30分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第一成交

候选人

位名称

安徽山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街道X019路和平苑17#115号

投标报价(元)

大写:贰佰零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叁元伍角玖分;小写:¥2029553.59

项目负责人

宋世海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工程师

BFZ03(16)2654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严涛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绿化项目-朝阳路绿化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绿化项目-朝阳路绿化工程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横店现代农业产业园绿化项目-朝阳路绿化工程;

2.省道毛岔河至龙井沟至魏大桥道路绿化工程;

3.六安皋城幼儿园景观绿化工程。

第二成交

候选人

安徽天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濉溪县虎山南路西侧

投标报价(元)

大写:贰佰零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叁元伍角玖分;

小写:¥2029553.59元

项目负责人

梁敏豪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工程师

1110574

项目技术负责人

吴影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淮北经济开发区威龙路和龙兴路绿化改造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双凤经济开发区凤亭路、金梅路等绿线绿化工程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淮北经济开发区威龙路和龙兴路绿化改造工程

2.双凤经济开发区凤亭路、金梅路等绿线绿化工程

3.淮北市经济开发区云龙路和龙旺路绿化改造工程

第三成交

候选人

安徽锦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工期

60日历天

六安市解放西路、佛子岭路以南恒生阳光城68栋909号

投标报价(元)

大写:贰佰零贰万玖仟陆佰元整;

小写:¥20296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淘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工程师

FGY20154870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方昌云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园一期周边绿化项目

2.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厂区绿化提升改造补植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1.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厂区绿化提升改造补植工程

2.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园一期周边绿化项目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园一期周边绿化项目

2.金寨山鑫科技园区景观绿化配套施工项目

3.金寨县白塔贩镇山鑫科技厂区绿化提升改造补植工程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安徽中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9843386

2、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4-330613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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