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标段)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金额
212.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237.9万元
招标公司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黑水县建筑工程二公司
21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吕荣芝
公告正文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业主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7-2822146
招标人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7-2822146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开标地点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开标时间
2017/1/4 10:30:00
公示期
2017-1-12 至 2017-1-17
投标最高限价(元)
2379026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黑水县建筑工程二公司
2122091
2122091
第二名
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17333
2117333
第三名
内江市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121616
2121616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黑水县建筑工程二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吕荣芝
建造师证书
01053320
/
/
技术负责人
陈友国
职称证书
080052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徐军
建造师证书
赣136121406603
/
/
技术负责人
蒲贵平
职称证书
1300101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内江市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唐伟
建造师证书
川251131498602
/
/
技术负责人
隆益先
职称证书
内中001631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黑水县建筑工程二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黑水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黑水县芦花镇农贸市场畜禽肉类摊位工程
2015-6-20
2015-8-20
389m2
494816.28
谢心亮
红原县新华书店
红原县新华书店办公楼工程
2014-5-1
2014-7-30
146.97m2
484513
陈平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黑水县建筑工程二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永和村村民委员会
永和商务大厦商业、办公综合工程
2013-10-15
2014-10-15
/
23488039.63
熊海林
都昌县大港镇人民政府
都昌县大岗镇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工程
2013-6-29
2013-10-29
/
2460652.91
章洪刚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内江市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沾益县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珠苑小区建设
2011-10-21
2015-2-10
/
107877800
何穗川
重庆市泰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家综合农贸市场(二期)工程
2011-12-30
2013-3-20
建筑面积106000m2
100280000
邓亚林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内江市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 注
其他需说明事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7-2822205
行业主管部门
马尔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系电话
0837-2828911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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