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hazc-竞磋-20220714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杰1801207286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职工活动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ZHAZC-竞磋-202207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本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职工活动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1、24口千兆接入交换机1套;2、室内全彩LED高清显示屏1套;3、VR眼镜2
只;4、工作站3台;5、朗读亭2套;6、电视机3台;7、减压理疗椅2台;8、咖啡机2
台;9、血压仪1台;10、补光灯2只;11、红外半球摄像机8只;12、系统集成服务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职工活动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001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职工活动中心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
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
续3个月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装订标书中,原件备查,必须提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
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方式二选一:1、网上报名方式:在公告期内(上午9:00-11:30下
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
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0291603@qq.com,
报名费请电话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现场报名时需携
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请申请人到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
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3、售价:400元/份(含报名费)。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1、文件售价含报名费,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缴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
不退还)。
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将
被拒绝。
3、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
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13776701696
电子邮件:5502916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联系人:张杰
电话:18012072865
电子邮件:5502916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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