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汇能2024-2025年度拟收并购海外项目国别财税尽调、项目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集中采购-中东欧及其他区域(标段三)(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
估值服务
海外财税尽调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周佳奇010-80939756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中核汇能 2024-2025 年度拟收并购海外项目国别财税尽调、项 目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三)(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 2024-2025 年度拟收并购海外项目国别财税尽调、项 目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二、三)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 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标段一:HNGS-WZ-GKZB-24-0089 标段二:HNGS-FW-GKZB-24-0090 标段三:HNGS-FW-GKZB-24-0091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4-2025 年度拟收并购海外项目国别财税尽调、项目 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二、三)(三次招标) 2.3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拟外聘专业机构提供境外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光伏、 储能)股权收并购财税国别尽调、项目财务税务尽调及估值服务,为控制税务风 险,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中核汇能及一体化管理及下属公司海外业务的前 期开展及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涉及税务问题及风险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专业 解决建议,确定税务方案,编写税务咨询报告,发表专业意见,使公司海外业务 的税务处理符合当地各项制度的规定,符合当地相关机构与专管部门的要求,积 极稳妥开展企业海外业务相关工作,为委托人合法合规开展收并购工作提供专项 财税国别尽调、项目财务税务和估值方面的服务支持。 2.4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拟收并购标的公司项目提供国别财税尽调、项目财务税务尽调及 估值服务。 标段一:中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厩邀格龟吉亚哗 阿塞拜疆、阿联酋、阿曼等东南亚国家) 标段二:东南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越南、柬埔寨、菲律宾加拉国泰④
国、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老挝等中亚国家) 标段三:中东欧及其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塞尔维亚、波黑、罗马尼亚、匈 牙利、保加利亚、希腊、克罗地亚、波兰、黑山、英国、荷兰、卢森堡、塞浦路 斯、新加坡等中东欧及其他区域国家) 2.5 服务地点: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限:每个标段框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海外财税尽调服务至 少2个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合同首尾页或其他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 (3)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机构合伙人,应具有5年以上尽调经验,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境外新能源领域单独主持过至少2个海外收并购项 目的财税尽调工作,熟悉相关业务流程以及监管部门对相关报告的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 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投标人MAC地址和硬件特征码作为依据,如出现 一致情况,将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 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招标本有权按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δ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人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濒真卖,上耸投 米 标人主体一致。 K\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标段二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标段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 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年8月8日18:00-2024年8月13日18:00(北 京时间)。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8月29日9时 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冕绢限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桑购平谷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东区 联系人: 周佳奇 电话: 010-80939756/18811160282 电子邮件: zhouj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 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 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飞比H/入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瓠 02.+3 9.1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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