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项目预公示
金额
6178.7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9-330200-04-01-151532
预算金额6178.75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工0574-895268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素素147580284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9-330200-04-01-1515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单位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象山县墙头镇周家路村 。
2.2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泄洪兼输水隧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正常蓄水位72.68m,相应库容1029万m3;设计洪水位74.67m,相应库容1172万m3;校核洪水位75.43m,总库容1229万m3;防渗墙深度65.2m,抗震设计烈度6度。项目概算总投资 6178.75万元。
2.3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大坝混凝土防渗墙、重建坝顶、溢洪道提升改造、泄洪兼输水隧洞进水口排架修复、管理房、发电机房及门卫房维修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4300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泄洪兼输水隧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正常蓄水位72.68m,相应库容1029万m3;设计洪水位74.67m,相应库容1172万m3;校核洪水位75.43m,总库容1229万m3;防渗墙深度65.2m,抗震设计烈度6度。项目概算总投资 6178.75万元。
2.3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大坝混凝土防渗墙、重建坝顶、溢洪道提升改造、泄洪兼输水隧洞进水口排架修复、管理房、发电机房及门卫房维修及其他零星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4300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仓岙水库提升改造工程Ⅰ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4-895268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1475802847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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