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2023年第一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G3800022001589283 )
招标 文件 澄清/修改 公告
澄清/修改编 号:02
各投标单位:
现对“ 南方电网2023年第一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G3800022001589283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1、关于招标文件具体内容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中“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表格中最高限价列标注:详见“报价明细表”,但涉及“报价明细表”的部分均无最高限价内容。
回复:请参考附件报价明细表,每个标包都有对应的报价明细表。
2、 技术规范书文件夹“11无人机零配件"文件夹里"无人机配件技术规范书C.DOCX"文件打开后封面内容为“无人机配件B技术规范书”在此想要确定“标的11:无人机零配件(标包2:无人机零配件B)”标包以哪份技术规范书为准?
回复:关于标的11:无人机零配件;标包3无人机零配件C的技术规范书封面错误,已做出澄清变更,封面应从“无人机配件B技术规范书”改为“无人机配件C技术规范书”。
3、 专用资格“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15项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与不少于15台供货业绩的对应发票作为支撑材料。”,“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10项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与不少于10台供货业绩的对应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 ”,请问,前面10项和后面10台、前面15项和后面15台是表达同样的意思吗?
回复:是的。
4、 专用资格要求供货业绩,是提供供货合同即可,还是要提供供货合同及发票?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即可。
5、《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技术规范书》表21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一览表中有三个型号,但是《33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技术规范书报价明细表》中只有两个型号报价及限价,少了一个,请澄清一下!
回复:1、关于标的33: 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技术规范书 中,对表1.2、表2.1、表2.2.1、表2.2.2和表2.2.3的部分内容已 做澄清 修订 , 详见澄清附件。2、关于标的33: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报价明细表中,对报价明细表的部分内容已 做澄清 修订,详见澄清附件。
6、你好,《无人机探照灯挂载技术规范书》中表2.1供货范围及设备技术规格一览表中有三个型号,但是《标包1:无人机探照灯》报价明细表中只有一个的型号及限价,少了两个?请澄清一下!
回复:关于标的10:无人机探照灯;标包1:无人机探照灯和标包2无人机探照灯(高功率版)的报价明细表已做出澄清变更,详见澄清附件。
7、若投标人为集成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供货合同是否能纳入业绩评分?专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是否也能提供制造厂商的供货合同?
回复:按投标人自身业绩计算。
8、技术特性参数表中证明材料:“试验报告、说明书、保证函等”是需要最少三类材料还是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回复:关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技术特性参数证明材料,需做出说明,试验报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证明,说明书和保证函可二选一提供,所提供材料须覆盖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技术特性参数。
9、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及标的17“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技术规范书中“微气象功能”为选配件功能,是否需要单独报价?标的14“简易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技术规范书中“微气象功能”为选配件功能,是否需要单独报价?标的15“简易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技术规范书中“微气象功能”为选配件功能,是否需要单独报价?
回复:关于标的14:简易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含车载装置)、标的15:简易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含换电装置升级模块)、标的17: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标的18:中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标的19:中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的技术规范书需做出澄清说明,一为:其中“微气象功能”为机巢标配配件,属于独立模块,需要单独报价,二为:原报价明细表中的物资配件或服务缺少最高限价价格,已补充最高限价价格,以上修改详见澄清附件。
10、标的17“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包含的物资配件第4个为“简易无人机机巢B配套无人机”是否为书写错误,正确的是否为“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配套无人机”。1、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包含的物资配件第4个为“简易无人机机巢A配套无人机”是否为书写错误,正确的是否为“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配套无人机”。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包含的物资配件第10个,没有最高限价且单价是否包含在小计中。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中,包含的物资配件第4个,是否有最高限价。
回复:1、关于标的16: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A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需作出澄清变更,报价明细表中序号第四项附件或服务名称“简易无人机机巢A配套无人机”书写错误,应从“简易无人机机巢A配套无人机”改为“小型无人机机巢A配套无人机”,详见澄清附件。2、关于标的17:小型固定式无人机机巢B及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需作出澄清变更,报价明细表中序号第四项附件或服务名称“简易无人机机巢B配套无人机”书写错误,应从“简易无人机机巢B配套无人机”改为“小型无人机机巢B配套无人机”,详见澄清附件。
11、 关于标的27:中等负载扩展无人机(夜视、喷火等载荷可选配);标包2中等负载扩展无人机设备B技术规范书中。二、设备详细技术要求2.2 标准技术特性参数表5.无人机飞行相机需要做澄清变更,具体澄清变更内容为:
序号 |
参数类型 |
标准参数值 |
---|---|---|
5.2 |
FOV |
≥142° |
12、 关于标的26:中继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标包1多旋翼中继无人机及相关附件和标包2中等负载中继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涉及的报价明细表缺失最高限价,已做出澄清变更,具体限价价格详见澄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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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招标文件实质性修改须延长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延至2023年08月09日09:00:00;
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延至2023年07月28日16:00:00。
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登录 南方电网公司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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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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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 4008100100 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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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位置】
2023年07月24 日
附件下载: 澄清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