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航空口岸联检楼消防设施完善暨修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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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16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航空口岸联检楼消防设施完善暨修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航空口岸联检楼消防设施完善暨修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河北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联检楼修缮前总建筑面积5950平方米,实施后总建筑面积6022.86平方米(增设消防水箱间72.86平方米)。主楼地上8层,局部7层,裙房1层。对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进行完善;拆除原地下消防水泵房,新建地下消防水泵房、水池及出地面楼梯间。
外部装修,拆除空调板支架等构筑物,外立面翻新,外门窗更换及内部装修、楼地面重新铺装。
室外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局部更新提升混凝土路面、路缘石和透水砖路面等,配套实施室外给排水管线改造、电气管线改造等。
2.1.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县迎宾路与家合路交叉口西120米,石家庄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大厦院内。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 09:00至2024-08-21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登记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后期检查落实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杨女士、张女士,0311-88605021、0311-88600617;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齐婧、杜康、王雅楠,0311-86958907;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1-85951282 电子邮箱:zhaobiaoban569@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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