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期:2024年 10 月 17 日——2024年 10 月 21 日) | ||||||
项 目 名 称 | 黔江卷烟厂2024-2026年度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
立项金额 | 120万元 | |||||
招标公告编号 | 黔烟厂招标-2024-019 | |||||
招 标 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百润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淄博汇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不含税)60650.00元,增值税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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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67555668624 | |||||
监督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企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 |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2024年 10 月 17 日 | 2024年 10 月 17 日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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