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13150120241115-001
预算金额114.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0315-8768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NP2-3LP二氧化碳循环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3150120241115-001
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获取条款的内容,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或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P2-3LP二氧化碳循环利用工程 已由 冀东油田发展计划部 中油冀计〔2024〕75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二氧化碳循环利用注入一体化撬1台,处理规模3×104m3/d,设计压力20MPa,配套建设供气,放空、排污管线等,设备采用技术服务模式。新建NP2-3平台二氧化碳循环利用注气管线2.3km,规格D48x6,材质为Q345E,设计压力20MPa,沿线预留8个阀门(Z41Y-250 DN40),用于二氧化碳吞吐注气时连接至注气井口。新建NP2-3LP平台吞吐井集油支线1.1km,规格D122xT0,单井集油管线3.15km,规格D90x12.5,管线均选用柔性保温抗腐蚀复合管,设计压加2.5MPa。新建放压井密闭集输流程,使用油嘴接头对放压井产物进行减压后,使用高频加热装置进行加热,使放压阶段产物满足进集输系统温度需求,本工程新建2台50KW高频加热装置 。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0个日历日内完工。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42200元,不含增值税。
2.5招标范围
(1) 集输专业; 建设二氧化碳循环利用注入一体化撬1台,处理规模3×104m3/d,设计压力20MPa,配套建设供气,放空、排污管线等,设备采用技术服务模式。新建NP2-3平台二氧化碳循环利用注气管线2.3km,规格D48x6,材质为Q345E,设计压力20MPa,沿线预留8个阀门(Z41Y-250 DN40),用于二氧化碳吞吐注气时连接至注气井口。新建NP2-3LP平台吞吐井集油支线1.1km,规格D122xT0,单井集油管线3.15km,规格D90x12.5,管线均选用柔性保温抗腐蚀复合管,设计压加2.5MPa。新建放压井密闭集输流程,使用油嘴接头对放压井产物进行减压后,使用高频加热装置进行加热,使放压阶段产物满足进集输系统温度需求,本工程新建2台50KW高频加热装置 。
(2) 电气专业;为NP2-3LP二氧化碳循环利用工程,新建循环注入一体化撬1座,驱动电机为380V低压电机,注入一体化撬总功率400kW。集输区新建1座仪电控制撬(厂家配套)为循环注入一体化撬配电,其电源取自配电区2并低压配电室。新装配电箱1面,为电伴热带、照明,电动阀等配电,配电箱电源取自2#低压配电室。
(3) 仪表专业;采集1座循环注入一体化撬运行参数(状态,综合报警,紧急关断,变频控制,RS485通信),检测信号上传至NP2-3LP控制室PLC系统;对1座循环注入一体化撬设置1台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检测信号接入NP2-3LP控制室已有气体报警控制器备用回路进行显示、报警;对循环注入一体化撬区域增加视频监控1路,视频信号接入NP2-3LP控制室硬盘录像机备用回路;对循环注入一体化撬进口管线新增1台压力变送器以及1台温度变送器,对放空管线增设1台电动闸阀,以此实现撬进口压力超0.9MPa联锁放空功能; 对循环注入一体化撬至注气汇管管线新增1台压力变送器,检测信号均上传至NP2-3LP控制室PLC系统;采集闭式排放罐设备自带1台液位检测仪表信号,检测信号上传至NP2-3LP控制室PLC系统;新建外输气管线二氧化碳在线监测;新增仪表数据均需接入A11系统。
(4) 结构专业;循环注入一体化撬基础、仪电控制撬基础和闭式排放罐基础;注气站进行标准化围栏及大门制作安装。
(5)给排水专业;循环注入一体化撬区域、仪电控制撬区域和闭式排放罐区域配备相应灭火器具。
具体工作量详见图纸《NP2-3LP二氧化碳循环利用工程》施2408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3.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②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 1项油田集输场站建设施工总承包业绩。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工程类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3.6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7安全质量环保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9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18:00:00至2024年11月20日23:59:59,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U-key的相关通知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详见附件)。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基本户付款由于银行结算制度问题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刷新订单状态而影响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有图纸,图纸不收费,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版图纸。
4.9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4.10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103。
4.11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标函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注:如投标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请务必在开标结束后次月底之前登录投标人在系统平台填报的邮箱获取电子发票(因邮件不排除被拦截情况,请同时查看网关或垃圾邮件,超过一个月时限邮箱系统的拦截邮件将无法获取,请及时查取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2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交2.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支付。采用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的,应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此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操作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未将资金成功划入投标项目(标包)的,视为未递交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详见附件)。
5.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上传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将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招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1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邮政编码:063004
电 话:0315-8768980 电子邮件:sjy_wzm@petrochina.com.cn
汇款确认联络人:王女士 电话:0315-8768689
电子邮件:3856851783@qq.com(优先使用)或wjy0808@petrochina.com.cn
开具发票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8766103
电子邮件:kfjs_zyl@petrochina.com.cn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10.技术支持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操作指南和其他帮助渠道:
http://ebid.energyahead.com/wps/portal/ebid/wcm_search/czzn_search
投标人用户手册及UKEY办理流程等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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