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ycz-2024-08-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房亚栋1592937973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9-886809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JYCZ-2024-08-0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 一、招标条件 本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旬邑县底庙镇麻院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0m²,建筑层数1层,结构类型:钢结 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麻院村苹果分拣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 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 明;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2年或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 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到08月07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 2101室)持以下资料(加盖投标 单位鲜章)购买磋商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 不退,不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开标室 七、其他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旬邑县底庙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底庙镇麻院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地 址:旬邑县底庙镇麻院村 联系人:房亚栋 电 话:15929379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人: 周工、徐工 电 话: 029-88680985 电子邮件: 39926975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且贺责人):亚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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