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440904-17-01-862562
预算金额8116.47万元
招标公司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包先生0668-553271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怀通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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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904-17-01-862562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运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茂名市电白区 | ||
资金来源 | 申请上级资金及专项债券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专项债券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筑和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调试、试运营、工程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设备及电子化移交、验收后的第一年运营期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区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协助招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验收合格、及运营期满的移交工作等。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总处理规模为 30000m'/d,本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0m'/d,二期设计规模 20000m' /d。压力污水管道: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的配套压力污水管网,管径为 DN250,管道总长度约 2121m。重力尾水管道: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管网,采用DN800重力尾水管排至旦场河,管道总长度约1203m。(具体以工程概况招标内容及经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172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规划总处理规模为 30000m'/d,本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0m'/d,二期设计规模 20000m' /d。压力污水管道: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的配套压力污水管网,管径为 DN250,管道总长度约 2121m。重力尾水管道:旦场镇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管网,采用DN800重力尾水管排至旦场河,管道总长度约 1203m。出水水质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水质标准》(GB3838-2002)V 类水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 建设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和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调试、试运营、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验收后第一年运营期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协助招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报建、验收合格、及运营期满后的移交工作。 运营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运营期为一年,中标运营单位承担中标运营单位承担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的费用包含:药剂费、电费、全员薪资(含工资、福利、保险等)、设备零星维修(日常维护)、化验检测费、检定费及办公费。不含:大修技改、管网维护检修、污泥处置和运输费、外雇人员培训、宣传等费用。中标运营单位需在电白区成立项目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事项 | ||
工期(交货期) | 9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1日,运营期: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1日。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116470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0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7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30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30 09: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35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包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5523025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905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怀通 | 联系电话 | 020-83180883 |
招标监督机构 |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5532719 |
发布责任人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能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的公告或通知。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投标人本公司在职员工,并提供由投标人本公司购买的至少近三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电子保函打印盖章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派员并持相关资料准时出席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视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7.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交易服务费:中标人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以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款通知为准。 10.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审费、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按本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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